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高新分局紧紧围绕“四个一批、四个严防、三个确保”工作目标,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月5日上午11时许,马洪派出所接获一条关于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线索。民警闻令而动,立即联合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执法人员,火速赶往线索指向地点进行核查。
经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一处普通民房内当场查获非法储存的各类烟花爆竹共计57箱。这些烟花爆竹被随意堆放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民房内,存在严重的安全风险。
经查,违法行为人胡某某为谋取利益,通过非法渠道购得上述烟花爆竹,并在未取得任何合法储存资质的情况下,擅自将其储存在该民房中。胡某某对其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胡某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并收缴非法渠道购买的57箱爆竹。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 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均有严格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
购买烟花爆竹时,务必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销售点。
发现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线索,请立即拨打110或向当地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举报!您的举报对于维护公共安全至关重要!
出品/新余公安融媒体中心
来源/新余平安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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