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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公安局关于整治扫黑除恶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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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公安局川汇区分局

关于受理扫黑除恶领域“村霸、乡霸、街霸、沙霸、矿霸、市霸”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持续开展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集中整治扫黑除恶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受理范围、受理方式公告如下,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一、受理范围

(一)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类黑恶势力;

(二)在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森林、山岭、草原、荒地等自然资源领域,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前科劣迹人员,实施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沙霸”“矿霸”类黑恶势力;

(三)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欺行霸市、非法经营、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行霸”“市霸”类黑恶势力;

(四)在城市街道、商业街区等公共场所或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地方治安秩序,拉拢利用、操纵控制、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侍、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或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街霸”类黑恶势力;

(五)其他属于涉黑涉恶的问题线索。

二、受理方式

举报电话:110

受理窗口地址:周口市川汇区永宁路川汇区分局。

三、举报注意事项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以上方式举报,其他举报方式无限制。对举报人如实反映的问题,我们将及时受理,并对举报人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惩处。

特此公告

周口市公安局川汇区分局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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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编:张云露

审 核:彭 锴

监 制:武文科

总监制:程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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