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
关乎每一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强化交通安全意识
规范交通参与者行为
晋城公安交警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全力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现将近期道路交通违法典型案例
进行曝光!
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
酒驾、醉驾
6月5日,赵某未佩戴安全头盔、饮酒后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金辇岗时,被晋城公安交警一大队执勤交警查获,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 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6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6月5日,明某某酒后驾驶晋E牌小型轿车行驶至高平市河西镇河西卫生院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明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91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6月6日,李某某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沿景西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文景岗至凤西岗路段时,被晋城公安交警四大队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李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6月6日,徐某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陵川县开云街某段时,被晋城公安交警陵川大队现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9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6月7日,董某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陵川县古陵路某段时被晋城公安交警陵川交大队现场查获。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 ,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28.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6月7日,王某某酒后驾驶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行至阳城县西池街某路段,因涉嫌醉酒驾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仪检测, 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 124mg/100ml, 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查纠未戴头盔,揪出“网逃”人员
6月5日,晋城公安交警四大队在设卡查处过程中发现一名未佩戴头盔的男子神色异常、眼神躲闪,便以劝导教育为由将其拦下。经盘问,发现该男子与一名在逃人员身份信息吻合,疑似公安机关的“网逃”人员。经多方信息比对和身份确认,成功锁定其逃犯身份。最终,在交警与派出所民警的密切合作下,该男子被依法带回接受处理。
未戴安全头盔
6月6日,郭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由西向东行驶至红星街博北岗路段时,因未戴安全头盔被民警查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晋城公安交警二大队对郭某某作出罚款20元的处罚。
未驶入非机动车道
6月4日,赵某驾驶一辆白色电动二轮车,沿城区新市街由西向东行驶,右拐驶上兰花路时,未驶入兰花路西侧非机动车道内被 晋城公安 交警二大队民辅警现场查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当事人罚款30元 。
货车超载
6月5日,茹某某驾驶一辆晋E牌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高平市河西镇高平南高速路口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查获。核定载质量31000KG,实际载质量56240KG,超载81.42%,民警依法对其作出驾驶证记6分、罚款1500元的处罚,并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
为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晋城公安交警
将持续加强
交通违法查处力度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共同营造良好出行环境
来源:晋城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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