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开展了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全链条整治行动,查处一起违规使用明火作业行为,一人因违规使用明火作业被行政拘留。
一男子正在电焊作业。图源: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5月31日15时,防火监督员在王佐镇佃起村的一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门前,发现一名男子正在为电动自行车焊接支架,现场火星四溅,一旁停放着电动自行车,他正在焊接的车甚至连电瓶都没拆,周围也没有任何灭火设备。
“您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出示一下,有动火报备吗?”监督员立即上前制止了男子的行为。经讯问,该男子姓李,是店铺的经营者。李某承认自己从未考过特种作业操作证,属于无证施工动火,他想着自己只是焊接一个小支架,也没准备灭火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李某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提示,电焊、气割等属于明火作业,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违规进行电焊作业是违法的。电焊等动火作业,应严格落实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履行动火审批手续,取得相关安全证件,通过后才可以开始施工。动火作业期间,应提前开具动火证,施工单位应指定人员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动火作业。电焊、气焊等施工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来源:新京报,微丰向(原新丰台)整理,转载请注来源;文章内容仅为传递信息,文中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本公众号立场,目的仅在于为大家的思考和研究提供资料,不构成投资建议或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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