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头科技”)近日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H股适用)》,进一步规范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机制,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中小股东权益。该制度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原制度同步废止。
核心内容: 1. 独立性要求:明确独立董事不得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并需每年提交独立性自查报告,董事会需出具专项评估意见。 2. 提名与选举:允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独立董事,提名前需征得候选人同意,且需披露审查意见及独立性声明。 3. 职责强化:独立董事需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并享有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等特别职权。 4. 履职保障:公司须为独立董事提供充分知情权和工作条件,包括定期通报运营情况、保存工作记录至少10年,并承担其履职所需费用。 5. 任期与退出机制:独立董事任期最长6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辞职或解聘导致比例不符时,需在60日内补选。
关键数据与时间节点: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 - 重大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如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 - 制度生效后,原制度自动失效,H股上市后执行新规。
影响范围: 此次修订旨在响应境内外监管要求(如上交所、香港联交所规则),通过细化独立董事权责和独立性标准,增强董事会决策透明度,降低公司治理风险,同时为H股上市后的合规运作奠定基础。
注: 石头科技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此次制度调整或为其拓展境外资本市场的重要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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