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磨砺,今朝绽华;笃志奋进,硕果累累。
自2020年1月1日起,根据上海市高院改革部署,上海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除青浦、金山、崇明三区以外的其他13个行政区的环境资源民事、行政、刑事案件,重点保障东海海域湿地生态功能区以及黄浦江生态廊道、吴淞江生态廊道。五年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丰富完善环境资源案件裁判规则指引,做好协同治理、法治宣传等“后半篇文章”,不断厚植上海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
循迹五载奋斗足迹,我们通过一部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五周年纪实短片,邀您共览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如何以法为刃,守护碧水青山,构筑生态屏障的绿色画卷。
编辑| 黄诗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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