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延安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能职责,现将延安市委网信办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对全市生态环境领域网络舆情进行实时监测,对发现的负面舆情信息第一时间告知,根据舆情等级进行电话告知、发函预警、会商研判,联合处置。
2.市委网信办与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举办舆情应对处置专题培训,提升生态环境系统领导干部网络舆情科学研判、应对和处置能力。
3.指导市生态环境局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系统网评员和网络监督员队伍,充分发挥网评引导和不实信息举报等作用。
4.利用“爱特延安”“延安12345”等自有公众号,及时转载转发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信息。
5.组织各县(市、区)网信办、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
6.积极对接中省主流媒体,开展环境保护相关网络主题活动。
7.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制定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助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信用监管、信用联合奖惩、信用修复等顺利开展,为推动生态环境质量转好提供信用支撑。
8.按照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电话问卷调查。
联系电话:0911-7097201
通讯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6号楼B段201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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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编 | 吉 洁 编 辑 | 马义超
来 源:根据延安市委网信办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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