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四水皆“枫”景,芙蓉国里尽朝晖。湖南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湖南法庭工作实际,通过创新举措、优化布局、完善机制、强化保障,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司法服务能力稳步提升,成为连接老百姓和人民法院之间的一道知心、暖心、贴心的“枫桥”。
2024年5月以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微信公众号开设《走向枫桥——湖南法院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掠影》专栏,分期宣传湖南法院相关活动的开展情况和经验做法,用法庭“小切口”见证时代“大主题”,全方位展现湖南法院人民法庭的新“枫”采。
孟夏的芷江风和日丽,暖风拂面,5月22日上午8点30分,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朱玉来到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罗旧人民法庭(以下简称芷江法院罗旧法庭)调研指导工作,对法庭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满足辖区内民营企业司法需求,化解矛盾纠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给予了肯定和鼓励。
芷江法院罗旧法庭位于芷江产业开发区,负责4个乡镇及3个工业园区的纠纷化解、案件审理工作。作为全省、全市法院先进集体,该法庭创新采用“分层过滤递进式”等特色调解工作法,为园区企业的建设和民营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
罗旧人民法庭
保护“创新力”:“需求”与“回应”对位
企有所需,法有所为。芷江产业开发区共有企业161家,如何为芷江“一区三园”内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保驾护航?如何让“小法庭”更好服务“大营商”?一直是罗旧法庭探索的问题。
立足辖区内电子信息产品、电感线圈等特色产业特点,罗旧法庭精心谋划“法护园企”法治服务项目,围绕买卖合同风险规避等重点,结合典型案例讲解常见纠纷问题,为企业作出风险提示,并针对收集到的问题形成工作意见,落实解纷闭环。此举受到了园区企业的认同和青睐,矛盾纠纷明显减少。
芷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湘辉带队走访园区企业。
与此同时,法庭干警在逐家走访,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调研后,决定重点解决过去“送法进企业”活动难以精准满足企业个性化需求的问题,摸清制约创新主体知识产权保护的堵点卡点,“量身定制”普法“菜单”,为企业提出切实可行的知识产权分析及法律风险防范建议,让“需求”与“回应”不再错位到达,助推产业“创新升级”。2022年以来,累计为30余家企业提供司法服务,解决多个涉企知识产权保护疑难事项。
芷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湘辉带队与湖南和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国内首批LED制造带头人李辉林一起,就光电产业发展问题开展深入研讨。
“只靠法院‘单打独斗’是远远不够的,应当协同发力形成四通八达的‘一张网’。”罗旧法庭庭长刘艳表示。为此,芷江法院强化“府院联动”机制,牵头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建立协同保护平台,持续完善多层次知识产权纠纷化解多元协作体系。
罗旧人民法庭驻县产业园区法官工作室揭牌挂牌成立,推动知识产权调解组织入驻。
做实“诉前+”:“有解”向“优解”递进
近年来,受各方因素影响,中小企业生存日渐艰难。一旦遭遇诉讼且久久未决,很容易被“拖垮”。日前,罗旧法庭以“诉前保全+调解”的模式,仅用12天时间,圆满化解一起标的额367000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对企业的影响降到最低。
被告犇程公司在原告金石公司完成施工并交付后,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为防止被告转移财产,法庭根据金石公司申请进行了财产保全。鉴于双方企业有多年的合作关系,法官积极组织开展调解,并邀请行业调解组织参加,从双方企业的合作关系、长远发展及被告公司的付款能力入手,引导双方寻找利益的平衡点,最终顺利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犇程公司同意支付工程款,原告金石公司在确认收款后申请解除保全,并撤回了起诉。
该案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当庭化解,原被告企业负责人握手言和。
“案子调解了,抢的是时间,恢复的是企业的活力。”在一次次的成功调解中,罗旧法庭的干警们总结出“分层过滤递进式”调解工作法,通过立案庭过滤,法官、庭长、分管副院长三级调解的模式,努力将依法调解贯穿于庭审中、判决前。为确保调解协议得到履行,干警们还择案进行回访,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2022年以来,罗旧法庭立案前调解、立案后先行调解涉园区企业纠纷106起,成功率达75.15%。
罗旧法庭还结合园区涉企案件特点,与芷江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联联合设立商事纠纷“共享法庭”,灵活运用“法院+工商联”“法院﹢商会”“法院﹢行业协会”等做法,支持园区企业自愿选择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铺就“快车道”:“增速”与“提质”并行
2022年以来,罗旧法庭审结涉园区企业案件135件,结案率达98.75%,平均审理时长43天,服判息诉率达到96.16%。这43天的快速度是如何“跑”出来的?
罗旧法庭现有2个审判团队,分别办理涉企案件和之外的民商事案件。其中涉企专业化办案团队通过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类案专审,实现涉企纠纷一体化解,从立案、排期开庭到审判结案,均采取批量化模块式方式进行,进一步提高涉企案件的审判效率。“适用小额诉讼率达30.88%,让公平正义得以更好更快地实现。”刘艳介绍道。
针对芷江产业开发区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数量占合同类纠纷40%以上的实际情况,罗旧法庭通过网上立案、“调解+速裁”、加强审限管理等措施,切实提升审理质效。对于先行调解未能成功的案件,罗旧法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及时开庭审理裁判,做到快审快结。
“企业今年经营情况如何?是否遇到什么法律问题?”2025年年初,罗旧法庭干警来到某涂料公司“会诊”。 曾经,该公司一年就有20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诉至法院。纠纷源头在哪里?法院干警经过专门梳理,发现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明显存在买卖合同审查机制不健全、合同履行过程不规范的现象。
于是,罗旧法庭点对点开出司法良方,向该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其加强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建立法律纠纷风险排查机制,提高合同履行能力。该公司也复函表示,将提高合同评审质量,做好各类风险管理措施的法律审核。今年来,该公司到法院的纠纷明显减少。
罗旧法庭干警走进康瑞涂料公司,开展“一对一”法律指导服务。
“芷江法院将进一步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找准司法服务新质生产力的发力点,以高质量司法审判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让小法庭展现出大‘枫’范。”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湘辉表示。
来源: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文:曾凡青 图:刘健 编辑:以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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