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车身上
标有醒目的“仅限单人骑行”的标识
然而,总有人因一时侥幸
将安全抛诸脑后
近日,江苏启东法院
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
一40多岁男子坐共享单车车篮
同伴单手骑车,途中摔倒
坐车篮的男子不治身亡
事件回顾
陈伟与刘强(均系化名)是同住一个小区的好友,都40多岁了。2024年8月11日晚,他们和朋友在烧烤店聚餐饮酒后,陈伟租了一辆共享单车骑行回家,刘强坐在车篮中,陈伟更是单手骑车,另外一只手中还拿着东西。途中,单车突然侧翻,刘强摔倒受伤,虽经全力救治,仍因颅脑损伤不幸离世。经交警部门认定,骑车的陈伟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而他也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构成交通肇事罪,面临法律的严惩。
(点击观看视频)
共享单车的设计
从一开始就明确只为单人骑行服务
车篮仅能承载少量随身物品
违规载人不仅会严重破坏车辆平衡
大幅增加侧翻风险
更可怕的是
骑行过程中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
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不少网友表示:
马路上看到过类似危险举动,太危险了!
共享单车、共享电单车
“花式”载人十分危险
但却屡禁不止
近日
四川珙县街头出现离奇一幕:
五人通过“叠罗汉”的方式
共骑在一辆共享电单车上
典型案例
5月22日晚,珙县公安官方平台接到网友举报称,珙县巡场镇有一辆共享电单车同时搭载了5个人,珙县公安局立即开展调查。
网友拍摄的视频截图
经查,5月22日17时许,周某涛在巡场镇金河大道附近扫码驾驶了一辆共享电单车,同时搭载了朋友张某国、郭某杭、郝某铃、王某鑫四人。
5人被警方依法行政处罚
5月25日晚,公安机关发布通报,五人为耍酷在公共场所违规骑行电瓶车的行为,已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生命珍贵且仅有一次
别让“下不为例”变成“追悔莫及”
再次提醒:
共享单车、共享电单车
只能单人骑行
不能“花式”载人
在骑行的同时
一定不能忽视交通安全
这些注意事项
请务必牢记
编 辑:江贞蓓
审 核:刘 柳
审 定:张文敏
来 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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