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死男子酒后不听劝阻偷骑老板电动车不幸身亡,奇葩家属状告老板及同事索要高额赔偿,高明法官一顿操作令人叫好!
先来看看这个案件的前因后果:
北京延庆,有个洗车店小老板张哥,新买了辆电动车,宝贝着呢。一天干完活儿,他和两个员工——李哥和焦哥,仨人在店里整了点小酒儿,放松放松。
几杯下肚,李哥瞅见老板的新电驴,心痒痒了,非要试试。张老板多精啊,一看他喝得五迷三道的,当场就怼回去了:『不行!你别骑!太危险!』(张老板这波操作没毛病!)
李哥被拒,但贼心不死啊!过了一会儿,邻居借车买饭回来,车没锁就搁门口了。李哥一看,机会来了!假模假式地说:『没烟了,我骑车去买一包,马上回!』 同事焦哥也够意思,赶紧拦着:『外面又冷又黑,别去了,楼上就有烟!』(焦哥也够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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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局散了,仨人收拾残局。张老板不小心把手划破了,焦哥赶紧扶他上楼包扎。就在这节骨眼上,李哥说:『我去外头方便一下。』 张老板和焦哥忙着处理伤口,也没多想。
结果您猜怎么着?这李哥压根不是去放水!他直奔那辆没锁的电驴,骑上就跑!
好家伙,酒驾+夜路,刚骑出去没多远,车就失控了,蹭了马路牙子又怼树上,人当场就没了... 一检测,血液酒精含量爆表(124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张哥新买的电驴也撞成一摊废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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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魔幻的来了!李哥的家人转头就把老板张哥和同事焦哥告上了法庭! 理由是啥?
一怪张老板:你组织的酒局,看他喝醉了,没拦住他骑车(可拉倒吧,人家明明拦了两次!),没尽到『安全责任』。
二怪同事焦哥:你跟他一起喝的酒,没劝阻他骑车(人家明明也劝了!),也得赔钱!
张老板和焦哥真是比窦娥还冤!
张老板:『我新车都撞烂了找谁说理去?我拦他了!他借口上厕所偷骑走的!这也能赖我?』
焦哥:『我也劝他了!当时我正忙着帮老板包扎呢,他说去撒尿,谁知道他偷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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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可不糊涂!翻出法律条文(《民法典》第1165条)说了:得有过错才担责!
结果:法院大手一挥——驳回!李哥家属的索赔请求,全部驳回!
大快人心!
看完这判决,真是忍不住想拍桌子叫好!法院这次是真硬气,没和稀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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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李哥,真是『用生命在碰瓷』啊! 老板拦了,同事劝了,自己还非得偷车骑。酒精上头,智商下线,作死技能点满,最后悲剧了。这能怪谁?怪酒?怪车?怪路边的树?说到底,就怪自己那点控制不住的『瘾』和侥幸心理!
家属这操作,骚!是真骚! 自己家人作死,转头就想拉老板同事当『冤大头』?『没拦住』、『没劝阻』?人家明明拦了劝了,是你们家那位当耳旁风,还玩『调虎离山』偷车技!这哪是维权,这简直是『碰瓷式索赔』!合着成年人喝酒出事,同桌的都得变『监护人』?什么逻辑!
老板和同事,纯纯大冤种! 好心请员工喝酒放松,新车被偷骑撞毁,人没了还得被告上法庭赔钱?好人没好报,倒霉他妈给倒霉开门——倒霉到家了! 幸亏法院眼睛雪亮,不然这好人谁还敢当?酒谁还敢喝?车谁还敢买?
法院这判决,意义重大! 它狠狠扇了那些『我弱我有理』、『人死为大』、『总能讹点钱』的歪风邪气一个耳光!明确告诉所有人:法律保护的是合法权益,不保护『巨婴』和『作死』行为!成年人,得为自己的选择和行为负全责! 老板同事不是你的保姆,更不是你的『人肉保险箱』!这判决,给那些总想『找人背锅』的人好好上了一课——自己作,自己受!
给明事理的法院点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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