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号湖南株洲发生一起车祸,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易某某开车把一个两岁男童撞死了,孩子妈妈当时带着他准备回家做饭。现在孩子尸体还在殡仪馆,妈妈还在医院养伤,月底还要再做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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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4月11日下午五点发生的,当时小区门口有条还没验收完的市政路正在施工。家属说这条路连个警示牌都没摆好,易某某开车路过时直接把母子俩撞飞了。事后交警查出易某某驾照已经过期,车也没年检,但责任认定书说他和施工方各承担一半责任,受伤妈妈和孩子要负次要责任。
易某某垫付了部分医药费,现在市公安局和交警队都介入处理了。交警说已经罚了易某某驾照逾期和车辆违规的问题,但具体怎么处罚没详细说明。家属不认可这个结果,他们觉得既然开的是公家车还违反交规,应该负全责。
施工方是这条未完工道路的责任单位,家属怀疑他们没做好安全措施导致事故发生。不过责任书里施工方和司机各占一半责任,这个划分网上讨论很多。有懂行的人说施工路段必须放警示牌和限速标志,但现场好像都没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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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知情人士透露,易某某当时是去买家具回来的路上撞的。公职人员开公车出事引发关注,有人问是不是因为身份特殊所以处理方式不一样。现在调查还在继续,具体怎么判还要看法院最后怎么定。
株洲市最近在搞交通整治,结果执法人员自己违规出事故,这事在网上议论声音特别大。有网友翻出过去类似案例,发现公职司机出事往往轻判的情况不少。但也有人说具体情况得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现在家属情绪很激动,孩子没了妈妈还没出院,他们说要继续维权讨说法。涉事交警大队压力很大,每天都有人去问进展。这条事故路段已经加强了安全措施,但之前为什么没做好还是个疑问。
交警说易某某虽然驾照过期但没说他酒驾,具体是怎么开车的监控和证人证言还没完全公开。有些目击者说车速挺快的,但这些说法需要官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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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闹到现在,市公安局已经要求易某某配合调查。按规定公职人员开车违反交规可能会影响处分等级,但最终结果要等司法程序走完。家属律师还在收集证据,说不排除起诉施工方和交警部门的可能。
现在网上有意见说公职人员更应该遵守交通规则,不然起什么带头作用。也有人说不能因为身份特殊就加重处罚,得看实际证据。不管怎样,这类公职人员出事案例对交通执法部门压力肯定更大了。
现在事情还在调查,具体怎么处理还要等结果。大家只能等等看,毕竟法律程序得慢慢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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