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经济社会发展的背景下,很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也有开展副业增加收入或者丰富生活的想法 ,不过,需要明确的是,并没有所谓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可从事副业的“正向清单”。
但2025年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划定了清晰的从业“红线”,明确禁止以下6类违规副业,只要不触碰这些红线,也无需过度担心纪委查核。
一是“挂证”取酬。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拥有诸如建造师、会计师等职称证书,便想将证书挂靠企业牟利,即便未实际执业,这种行为也属违规。杭州曾有某干部因挂靠一级建造师证,每年收取8000元而被党内警告。而且,如果证书涉及企业违法活动,挂证者还将承担相应责任。这是因为这种行为本质上是利用自身证书资源违规获利,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和职业规范。
二是借“理财”名义违规圈钱。利用职权或内幕信息炒股、投资非上市公司、参与PE基金等均被禁止。某省金融办主任通过PE基金非法获利2000万元,最终被“双开”。证券从业人员更是被明令禁止进行证券交易。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的信息进行理财活动,严重违背了公平原则,损害了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三是有偿中介。为项目招标、房产购买等提供“中介服务”并收取费用,本质是权钱交易。江苏太仓一干部因收取20万元“中介费”牵线买房,最终被判受贿罪获刑3年。公职人员手中的权力本应用于为公众服务,而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是将权力变现,严重损害了公职人员的形象和公共利益。
四是违规兼职。未经批准在企业兼职或经批准但额外取酬均违规。山东某干部挂职期间私领企业薪酬,被党内警告并追缴所得。不过,像高校教授创业等符合规定的情形除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主要职责是履行公职,如果随意兼职取酬,可能会影响本职工作,也容易滋生腐败问题。
五是揽私活。用职务资源承揽私活、虚假报告牟利属滥用职权。某环境监测站工程师私接环评项目并出具62份假报告,引发污染事故,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这种行为将公共资源用于个人私利,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六是其他隐蔽营利活动。包括退休后违规从业、利用信息差投资等。某市发改委原主任退休后任关联企业顾问,收取150万元顾问费被立案,这凸显了“期权腐败”监管升级。公职人员即便退休后,也不能利用之前的职务影响力违规从业。
中央纪委数据显示,2023年违规从业案件占职务违法的17%,这表明公权力与市场间“隔离带”正加速筑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一定要牢记这些规定,严守纪律红线,这既是对职业的敬畏,更是对自己政治生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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