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执利剑
为切实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彭州法院持续加大“预罚款、预拘留、预失信、预移送追究拒执罪”适用力度。近日,通过向被执行人发送“预拘留”通知的方式,让“失踪”的被执行人“火速现身”并履行部分金钱给付义务。申请人王某向法官送来一面写着“执行为民彰法情 公正廉明暖人心”的锦旗,对法院积极履职、执法为民表示感谢。
案情回顾
今年3月,申请人王某因买卖合同纠纷申请执行李某8万余元,但被执行人李某一直处于“失联”状态,我院向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发送委托调查函,请求当地法院协助调查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同时电话联系其亲属,并向被执行人发出“预拘留”等通知。在得知拒不执行行为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后,李某的家属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表示愿意配合执行。结合被执行人投资失败且无稳定收入等实际情况,我院组织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李某的家属当即凑款代为履行5万余元,并承诺剩余款项分期履行。
供稿:杨 洋
编辑:袁 侨
一审:王月诗
二审:赖雪焱
三审:王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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