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县纪委监委、县司法局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暨执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通过“查、听、看、评”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检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
多维督导 压实责任
督查组首先召开专题座谈会,县交警大队负责人就涉企执法问题整改情况作专项汇报。2024年以来,交警大队整改“类案不同罚”“程序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和涉企投诉量同比明显下降。县人大法工委主任宫云召强调:“要严格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交通执法中体现服务型执法理念”。各位人大代表发表了意见建议。
案卷评查 规范流程
督查组随机抽查2024年度35份行政执法案卷,重点检查“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一是执法公示制度,处罚决定书100%实现线上公示,但部分简易程序案件存在公示延迟。二是全过程记录制度,配备执法记录仪,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事项音像记录率达100%。三是法制审核制度,督察组提出要建立“中队初审+法制科复核”双把关机制,案卷合格率要进一步加强。县纪委监委派驻政法委纪检组组长焦占江指出:“要建立执法风险负面清单,杜绝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
问题导向促提升
针对检查发现的3类共性问题,督查组现场提出整改要求:一是完善涉企轻微违法“首违不罚”清单。二是严格规范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执法行为,在执法过程中,不得重复罚款、以罚代管等。三是建立执法回访评价机制。县司法局副局长莘晓迪表示:“将把本次督查结果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评价内容,6月底前开展‘回头看’”。
本次联合监督行动是贯彻落实栾川县2025年度集中整治行政执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将扩大监督检查范围至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切实以规范执法护航企业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贾军营)
【编辑 滢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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