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0月,中国银行实现全国联网,紧接着,电脑中心反映目前账目上有8000万美元的亏空,随即亏空数额就飙升至4.83亿美元。
看着这一数据,工作人员一开始以为是电脑出现了故障,然而,当他们反复几次复盘查算后,发现账目确实出了问题。
数亿美元不翼而飞,引起银行高度重视。银行立即组成工作组,通过分析账目款项,逐渐将范围缩小至广东江门开平市。
而恰恰在这个时候,开平支行的三任行长许超凡、余振东和徐国俊突然消失不见。银行立即察觉到不对劲,当即切断了基层支行与境外资金往来的所有渠道。
与此同时,广东省公安厅收到了银行的报案。开平市属于县级市,常住人口70万左右,经济规模十分有限。
在此之前的十年间,全市财政收入总和都没有4亿美元。但令人震惊的是,三人转移、盗用的金额就达到了4.83亿美元。
当时,许超凡在得知银行已经开始追查巨大资金漏洞一事的消息后,马上告诉了另外两名同伙余振东和许国俊。最终,三人辗转逃至香港,又从香港潜逃到了美国。
开平支行案发生时,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镕基正在广州视察,他得知此事后,特意要来案情材料进行了了解。
看完材料后,朱镕基大为震怒,并拿起笔在报告上作了批示,报告第一页的空白处被他写满了批示。最后,他明确要求有关部门严查。
这起案件的主犯许超凡出生于普通家庭,17岁时从信贷员开始做起,经过十多年的奋斗,年仅30岁就已经成为了开平支行的行长,在当地颇有影响力。
许超凡从1994年开始,就利用职务便利,以各种方式贪污、挪用银行的资金。
此外,他还沉迷于赌博,据他的司机交代,许超凡曾前往澳门赌场赌博,仅仅4个小时便输掉了6000多万元人民币。对此,他眼睛都没眨一下,仿佛输掉的只是一块钱一样。
许超凡后来升职离开了开平支行,但临走前,他通过运作,成功让余振东、许国俊先后接班,并让两人为自己掩盖罪行,同时继续盗窃银行巨额资金。
这一时期,三人狼狈为奸,互相勾结、打掩护,形成了一条窃取银行资金的流水线。在短短八年时间里,先后转移近40亿人民币。
许超凡三人转移资金的方式大同小异,主要是通过在香港设立的空壳公司假借“做生意”、“投资”等名义,获得银行的汇款。钱到账后,他们又将其转到自己的账户。
三人如此疯狂,不计后果的犯罪行为,注定将来终有一天要接受审判。或许是预感到事情败露的这一天,在此之前,三人早早便安排好了外逃准备。
早在1994年,许超凡三人的妻子,通过假离婚,再与美籍华人假结婚的方式,成功取得了美国绿卡。之后,许超凡三人又与妻子复婚,同样获得了美国绿卡。
1997年,许超凡三人又用假的身份证得到了伪造的香港护照。
出事前,三人已经将妻子和子女转移到了美国。许超凡在得知银行开始查账后,立即通知了余振东和许国俊,三人一起先逃到了香港,再由香港飞往加拿大,最后来到了美国。
在美国,三人各奔东西,隐姓埋名,过上了逃亡生活。
广东省公安厅收到报案后,立即展开调查,并很快确定了许超凡三人的犯罪事实。一周后,国际刑警组织发出了红色通缉令。我国办案人员也曾多次前往美国,与美国有关部门协商办理此案。
三个家庭刚开始的外逃生活过得相当滋润,十分奢华,他们甚至乘坐直升机进出赌场。余振东更是“狂妄至极”,专门聘请了顶级律师团与中国银行打官司,企图夺回被冻结的资金的控制权。
2002年12月,美国有关方面终于签发了对许超凡三人的逮捕令。两天后,余振东便被逮捕归案。而余振东转移到美国的资金和他在香港账户上的资金终于返还给了中国银行。
余振东被捕后,“自愿遣返”中国,被判处了12年有期徒刑。
为了让余振东自愿回国,中方做了很多努力,与美国方面进行了长达一年多的谈判。先是劝告他主动配合与中国方面的合作,交代犯罪事实,争取获得减刑。随后中国方面也承诺,如果余振东自愿遣返回国,他在国内的量刑将不会超过他在美国被判的刑期。
在美国审理过程中,余振东原本被指控诈骗、洗钱等5项罪名,但美国的法院最终只认定了欺诈罪这一项罪名,判处他12年有期徒刑。
余振东回国后,中国的司法机关也履行承诺,判处他12年有期徒刑。
在这一过程中,余振东的妻子也选择了合作,主动认罪。虽然她的美国绿卡被取消了,但却被允许和几个孩子滞留美国。
相比于余振东自愿遣返回国,许国俊和许超凡在落网后,不约而同拒绝回国接受审判。
许国俊和许超凡先后在2004年9月和10月被捕。这一时期,为了躲避警方追踪,他们先后辗转于加拿大和美国之间。
更令人唏嘘的是,两人“有钱没法使”,被迫放弃了当初奢侈的生活,只得“清贫度日”。
许国俊曾在一家中餐馆做厨师,每天工作时长达10到15小时,每周几乎没有休息日。干活时,他还曾不幸烫伤了手臂。
许国俊在一所小小的公寓里勉强度日,没钱没车,早已告别了过去奢靡的生活。他后来的代理律师曾用“家徒四壁”来形容许国俊的境况。
许国俊和许超凡落网后,选择留在美国接受法律制裁。许国俊被判处22年有期徒刑,许超凡被判处25年有期徒刑。两人的妻子也都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
不过,许国俊先后两次上诉,成功缩短了22年有期徒刑,出狱后,许国俊遭到美国移民局驱逐,最终被强制遣返回国。
2014年,中方有关人员前往监狱与许超凡会面,告知他在美国服刑结束后也要接受中国法律的制裁。两年后,许超凡主动联系中方,表达了“遣返回国”的意愿:
“有点后悔了,为什么不早一点走余振东这样接受遣返的路呢?”
2018年,在中美两国有关部门的合作下,许超凡终于回国接受审判。至此,长达17年的追赃追逃工作终于画上了句号。
中方有关方面先后从境外追回20多亿人民币赃款,最大限度地挽回了经济损失。
参考资料:文萃报·周二版2019年5期、中国新闻周刊2023年19期、《青年参考》2009.5.14、人民周刊2009年8期、《法制日报》2009年5月14日、金融博览2009年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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