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焦作日报
近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发布最新公告
具体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5年 第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4年第1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3年第3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94批)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十三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七批)予以公告。
附件:
1.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94批)
2.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十三批)
3.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七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5年5月21日
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七批)纯电动汽车-乘用车车型如下:
来源:工信微报 中国政府网
部分内容和图片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原创文章版权属《焦作日报》(微信号:JZRBWX)官方微信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
版权所有:焦作日报社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180013
总值班:程红利 统 筹:王 鹏 郭子轩
责 编:聂 楠 审 核:赵晓晓
编 辑:贾天罡 校 对:薛 莹
本报全媒体常年法律顾问:律师吕晓燕 律师朱建锋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