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远国际陆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国际陆港”)因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标的达110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作为山西汾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汾阳农商行”)的重要股东之一,其风险事件或对银行股权结构及市场形象产生潜在影响。
案件背景:恢复执行千万标的
根据法院公开信息,此次执行涉及一起历时多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案号为(2018)鲁0502民初3708号。案件原告为胜利油田大明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包括山西能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其晋中分公司,华远国际陆港集团作为关联方被追加为被执行人。2025年5月13日,法院恢复执行程序,三家公司均被裁定承担1100万元的执行责任。
股东链路暴露风险传导
公开资料显示,华远国际陆港集团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山西汾阳农商行20%的股权。其控股路径为: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华远国际陆港集团(持股20%)→山西汾阳农商行。此外,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山西省国资委等国资背景股东合计持股比例超56%,但华远国际陆港作为省属国企和发债主体。
近年来,国有企业及城投平台涉诉案件频发,此次事件再次凸显产业链纠纷对金融体系的潜在冲击。分析人士指出,尽管农商行股权结构相对分散,但大股东涉诉可能影响投资者信心,尤其是华远国际陆港集团同时具备“城投”和“发债”标签,其债务风险需持续关注。法律人士建议,金融机构应加强对主要股东的合规监测,以防范风险传导。
目前,华远国际陆港集团未披露具体还款计划,后续执行进展将持续关注。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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