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的税收政策有改变了吗?
大家都知道买卖房租的时候,买家需要承担契税,卖家需要承担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一般是按照全房款的1%或者是增值部分的20%,满五唯一的可以免征收。
在我们这里也是可以二选一的,中介一般会给你建议,你如果过户的价格低于原房东购买的价格,那你就按照增值部分反正20%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原房东是亏本的,就可以不用讲了个税了,反之就可以按照房款的1%缴纳。
最近,网上刷到很多齐齐哈尔中介博主的视频,称现在齐齐哈尔卖二手房要多收税了,从5月12号开始,齐齐哈尔要征收房屋差价20%的增值税,你买的房子是5万块钱,现在20万卖了,那增值的15万就要按照20%来收税,一套房从原来的几千块,现在要多出了几万块的税收。
这个办法是从5月12号开始执行,很多人都不知道,在买卖二手房的合同上没有约定好这个税费由买家还是卖家来出,因为在这之前,齐齐哈尔的个税征收办法是按照全款的1%来征收的,现在这个征收办法变了,在新政策执行之前签好的合同和之前新账号的政策,税收的金额就完全不一样了,无论是买家出还是卖家出,都会多出一大笔钱。
5月15号,齐齐哈尔的二手房中介发视频称,按照差额的20%征收的办法又暂停了,现在还是按照5月12号之前的代码执行。
当地税务部门回应称,5月12号到5月15号之间过户的,按照20%征收的,会联系这些人,该退的就退!
记者通过检索发现,齐齐哈尔人民政府、税务局、自然资源局等官方账号都没有发布过有关“房屋交易收取20%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政策。
这说明什么了?政策是临时决定的,又是临时取消的,而不是提前发布公告,最起码也有一个预期,让大家都知道有这么回事,买房的和卖房的还有中介,三方在沟通的过程中可以可以详细的沟通和约定这个费用该由谁缴纳,对吗?
有黑龙江IP的网友说,前几天卖二手房,不是满五唯一的真收20%,没办法,只好离婚一人一套再卖,结果离婚要半年等待期,想快点离婚得去法院起诉,刚离完政策又停了,竟然白离了,却又不敢复,谁知道哪天再实行啊?
前年,把个人齐齐哈尔的房子卖了,过户时要收什么土地使用费,最后告到上级部门,明确告知国家和政府没有这个收费,过几天,再去办理,他们就没敢收这个费,估计很多人都被收费了。
前几年买的房子1万多一平方,现在市价一平方6300,能退我“个人所失税”不?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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