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
你是否遇到或听到过类似情况?
打探案情
“我三舅妈四大姨的儿子被抓了
帮问下案件情况啊!”
帮打招呼
“这个案子咋样啦
我兄弟能不能取保候审啊
帮忙打个招呼?”
请客吃饭
“晚上方便吃个饭吗
我代理了一个案子,想请教下?”
一起案件
一边是亲情、友情
想想是抹不开的面子
一边是党纪、国法
是坚决不能触碰的红线
这些,请免开尊口!
什么是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一、《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三、《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以上简称为“三个规定”)
打探案情、说情打招呼
这些从来都不是一件小事
重温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不要害了朋友也害了自己
规定一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哪些行为属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
1.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2.要求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
3.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4.为了地方利益或者部门利益,以听取汇报、开协调会、发文件等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的;
5.其他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
规定二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哪些行为属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规干预办案?
1.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2.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
3.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转递涉案材料的;
4.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打探案情、通风报信的;
5.其他影响司法人员依法公正处理案件的行为。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的“三应当”和“三不得”
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纪律;应当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 对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的干预、说情或者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
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规定三
《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哪些属于严禁接触交往行为?
1.泄露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
2.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
3.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
4.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
5.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与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
6.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其他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
现在,对于“三个规定”的这些要求
你了解了吗?
如果遇到以下情况
请不要担心!
遇到有人干预司法活动时
司法人员应当怎么做呢?
01
对于干预司法的各类行为,司法人员负有如实记录的义务,应当全面、如实记录、报告,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02
对是否属于干预过问案件一时难以判断的,一律先客观记录,是否违规由职能部门审核甄别;
03
承办人作为第一记录人,除纸质版记录以外,也要在个人的审判信息系统“干预过问”模块同步进行电子版记录;
04
记录之后,要及时向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报告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汇总分析,报告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司法机关。
担心记录报告后
被打击报复?
不要怕!如实记录才会受到法律和组织的保护!
办案人员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职、调离、辞退或者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领导干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对其打击报复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如实记录报告,会怎样?
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需受处分;司法人员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的,予以警告、通报批评;有两次以上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情形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主管领导授意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依纪依法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牢记“三个规定”
严守纪律红线
关键时刻
要学会拒绝!
签 发:杨 文
审 核:任 珂 付春华
编 辑:汪橙橙
来 源:浙江公安、厦门海沧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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