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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年在微博上说:“法治必胜”——但胜利的前提,是每一次权力越界都能被有效制约,而非依赖舆论的偶然拯救。
前文回顾:“地方官先玩后抓女下属”?律师被望奎警方带走
张新年律师今天0.44分在朋友圈发了信息,人安全。定位显示他发自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是绥化下面一个县。
【患难见真情,法治有力量]感谢,看到这么多师友问候关心的消息,深为感动、备受鼓舞!时值深夜,手机也快没电了,就不一一回复了!今天下午的望奎县公安局之旅宛如幻梦,他们给我开了一个大玩笑,最后宾主皆欢,沟通甚好!目前该局的同志们正在送我回望哈尔滨的路上。法治必胜!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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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为什么离开望奎,前往哈尔滨?
张新年被警方带走的消息是在昨天下午5点半左右传出的。这意味着他被控制了至少7个多小时。
望奎13名警察带走张新年的消息,在朋友圈刷屏,也引发律师界的讨伐,有些律师甚至给当地领导发短信,要求立即释放张新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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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这次为何带走张新年,又为何护送他去哈尔滨。目前还不知晓,也有人表示了担忧:
被带走,回来说人家开玩笑。这么表达,熟悉的人(可称私众)知道他的表达风格,但对(不熟悉的人即)公众而言,就显得轻佻了。毕竟,公众的声援与参与背后,是行业和社会的公信力。如果不把这个“玩笑”讲清楚,那么,下一次,以后,其他人遇到类似的事,公众关注的积极性,就会消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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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张新年何以被带走的真相很快会大白。有朋友甚至在张新年的最新朋友圈下留言:“被胁迫下发的,您就眨眨眼。”
微博上也有人说:“用着纳税人的钱,跟辩护律师开“玩笑”,必须追责!还法治一片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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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一次行为,让他代理的“地方官先玩后抓女下属案”大火,那是个什么情况?我会扒一扒这个事情,但今天先聚焦带走律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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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4条规定,若辩护律师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等行为,应由原案侦查机关以外的机关办理。然而,此次带走张新年律师的望奎县公安局,正是其代理案件的侦查机关,存在明显的利益冲突。
这一行为明显程序违法,可能涉及对律师辩护权的报复性打压。
张新年律师获释后称“宾主皆欢,沟通甚好”,但其被带走的原因仍不透明。公众担忧这种“玩笑”背后是公权力的滥用:警方以“配合调查”名义限制律师自由,既未明确指控,也未依法回避,可能导致“合法传唤”异化为压制律师辩护的工具。
用纳税人的钱与辩护律师’开玩笑’,必须追责!
张新年事件并非孤例。此前熊昕律师被控“窃听”羁押448天、周筱赟律师因办理涉恶案件被拘留60余天,均因舆论压力最终获释。
此类事件暴露了刑辩律师的高风险处境,公权力可能通过刑事强制措施中断辩护活动,迫使律师“自我审查”,削弱当事人权益保障。
张新年律师的快速获释,得益于律师群体和公众的声援。然而,这种依赖舆论的解决方式恰恰反映了某种机制的失灵。若没有媒体曝光,类似案件可能被办成“铁案”。
张新年代理的案件涉及地方主官,暴露了望奎仍有“权力干预司法”的幽灵在作祟。尽管张新年律师以“玩笑”淡化事件,但公众的持续追问是推动真相的核心力量。必须要告诉大家公开传唤的理由,彻查程序违法,才能避免“下一次关注消退”。
如果不能从制度上保障律师“免于恐惧的辩护权”,类似的“玩笑”将继续成为法治之殇。张新年在微博上说:“法治必胜”——但胜利的前提,是每一次权力越界都能被有效制约,而非依赖舆论的偶然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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