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岁末
27名农户怀揣着丰收的期盼
从松原市某种子商店购入水稻种子
然而谁也没想到
这场看似寻常的交易
竟成了一场长达三年的维权拉锯战
2021年12月,原告郭某某等27名种植户在被告松原市某种子商店处购买了水稻种子,并按照其指导进行育苗、插秧。2022年7月,田间水稻反常萎缩,经专家鉴定,水稻植株带病毒,导致结实率下降,严重减产。经多次协商无果后,郭某某等农户一纸诉状将该种子商店以及种子生产商通化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经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通化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郭某某等人支付经济损失585563.02元,以弥补其在农作物方面遭受的损失。然而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拒不履行赔偿义务。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24年9月,27名农户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接到申请后,执行干警迅速启动执行程序,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该公司名下财产,随即前往该公司所在地对其设备、厂房、车辆等财产进行了查封。面对消极应对的公司负责人,干警们多次约谈其本人及控股公司领导,既耐心释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又从企业信誉受损的角度剖析利害关系。在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感召下,被执行人最终松口,现场支付30万元并承诺分期履行剩余款项。
然而春节过后,剩余赔偿款却迟迟未到账。2025年3月,执行干警再次展开行动,以评估拍卖的法律程序为警示,对公司负责人进行严肃告诫。经过多轮谈判施压,被执行人终于意识到法律威严不可挑战,当场支付5万元,并承诺一个月内补齐余款。4月中旬,剩余25万余元赔偿款全部到账,27名农户终于拿到了期盼已久的赔偿款。
从田间地头到法庭内外,从“纸上权益”到“真金白银”,前郭法院用三年的坚守,为农户们的“粮袋子”筑起坚实司法屏障。这笔凝聚着司法温度的58万余元赔偿款,不仅是对农户损失的弥补,更是法治力量守护民生的生动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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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前郭法院
初审:崔苍竹
复审:张加新
终审:李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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