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人来电反映,莒南县新建路黄金公司家属院沿街三楼为售卖黄金店铺,该店铺于4月18日私自在小区内设置电梯,正在建设中,要求制止拆除。
接到工单后,莒南县热线中心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局和街道人员到黄金公司家属院查看。到现场时,施工人员正在施工安装电梯,执法局工作人员紧急叫停。经现场查验无相关证件,且安装的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运行轨道占用了小区公共位置。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表示,该处电梯建设违反小区规划。
根据相关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的建设行为均属于违法建设范畴。城市治理违法建设主要对象是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三证,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或不按照批准要求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最终,拆除工作交由行政执法局受理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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