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
临街商铺违规住人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及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深刻吸取昆明呈贡区乌龙街道“4·12”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临街商铺违规住人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电动自行车经营场所。包括电动自行车销售、租赁、维修等场所。
(三)临街商铺“下店上宅”场所。临街商铺建筑内下层用于商业经营,上层用于居住,且未设置有效防火分隔和独立安全出口的混合用途场所。
(四)城中村、出租房连片等人群集中居住区域、老旧小区。
二、整治重点
深刻吸取昆明呈贡区乌龙街道“4·12”火灾事故教训,集中整治以下重点问题:
(一)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检查发现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的,必须按照《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技术指南(试行)》督促场所落实整改。
(二)违规住人。检查发现在“九小场所”、电动自行车经营场所、临街商铺中设置人员住宿区域,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落实“搬、隔、拆”整治要求(即:能搬离的必须采取措施督促商户及时搬离住宿人员;确有困难且条件允许的,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有效防火分隔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建筑外窗设有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必须拆除)。对于确需留宿的场所,要按照“一楼装道门、窗户留个口、顶楼通条路、物防增保障”要求进行改造,即在经营区和住宿区之间设置实体墙,安装防火门,有效阻隔烟气灌入;二楼以上拆改防盗窗,设立救援逃生口;楼顶开个安全出口,紧急时供逃生或等待救援;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简易喷淋系统等增强安全保障。
(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检查发现电动自行车在建筑内的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要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并组织清理。有条件的,统一在安全区域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
(四)电动自行车违规销售、租赁、维修与“非法改装”。检查发现存在无照销售、违规销售、租赁、维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非法改装”行为,责令改正,并依法查处。
专项行动期间,发现存在违反本通告要求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的,相关部门将严格依法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大群众可通过12345等渠道举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
大理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5年4月29日
来源:大理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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