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在临汾市委、市政府召开的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监督专线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6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1.安泽县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张国强利用职务便利,搞权力寻租、利益交换,借机非法收受、索取企业财物等问题。2017年至2024年,张国强利用担任安泽县马壁乡党委书记、唐城镇党委书记以及安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便利及影响力,在帮助企业承揽工程、办理土地手续、结算工程款等过程中,非法收受、索取企业巨额财物,严重损害亲清政商关系,破坏当地营商环境。此外,张国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1月,张国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曲沃县政协原副主席、应急管理局局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李建红利用职务便利,搞权钱交易、靠企吃企,非法收受监管企业财物等问题。2021年至2024年,李建红利用担任曲沃县应急管理局局长等职务便利,在辖区企业申请复工复产、申报动力用电等过程中,非法收受企业巨额财物,引发企业强烈反映,对当地营商环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此外,李建红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2月,李建红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尧都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高鹏人为设置障碍,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等问题。2019年至2024年,高鹏利用职务便利,在尧都区民办学校、施工单位等申请办理办学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和施工许可证等过程中,人为设置障碍,授意下属人员未经其同意不予受理、办理业务,迫使申请办证人员上门寻求其关照,先后索要、收受巨额财物,造成企业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行政审批部门形象和政府公信力。此外,高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10月,高鹏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乡宁县工信和科技局原副局长闫维列借为企业办理财政奖补资金之机,非法收受钱款等问题。2019年5月,闫维列利用分管商贸股职务便利,在为辖区内某企业办理年度财政奖补和服务业提质增效显著企业财政奖励资金过程中,以需要资金“周转”为名,非法收受企业巨额钱款。此外,闫维列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11月,闫维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临汾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一中队原负责人张勇以权谋私,违规承揽业务,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等问题。2008年至2023年,张勇在担任临汾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工程师、安全应急办公室主任等职务期间,违规以他人名义成立临汾市道路运输协会,利用职务便利,为该协会承揽业务,以权谋私,破坏公平竞争,严重干扰市场秩序。此外,张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6月,张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6.洪洞县交通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张文俊变相指定培训机构,违规收受“好处费”问题。2023年2月,张文俊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插手行业培训,以推荐方式变相强制指定培训机构,对洪洞县道路运输企业“两类”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收受该培训机构5条香烟,侵害培训人员自由选择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23年6月,张文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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