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海南全岛和秦皇岛等15个城市(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今日(25日)发布。
国务院同意在海南全岛和秦皇岛市、保定市、二连浩特市、丹东市、滁州市、三明市、开封市、新乡市、鄂州市、邵阳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广安市、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等15个城市(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名称分别为中国(城市或地区名)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具体实施方案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分别负责印发。
同时,撤销在海口市、三亚市、阿拉山口市设立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是中国跨境电商先行先试的试验田,通常指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实现跨境电商自由化、便利化、规范化发展的综合改革试验区,在跨境电商的交易、支付、物流、通关、退税、结汇等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
2015年,首个综试区在杭州诞生,破解了跨境电商发展中的体制性难题,也探索了创新监管模式。此后,伴随着“六体系两平台”的顶层设计等多项政策突破,跨境电商发展综合试验区逐步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经过十年的发展,综试区已覆盖31个省份,推动了外贸结构优化与规模增长。
此前,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已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来源:观八闽、中国政府网 编辑:宝 蓝 校对:王国栋 校审:余运炜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