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前,公司高管18岁的大女儿董明珠因被管家性侵不成惨遭杀害,4岁的幼子董正世也被丧心病狂的凶手带着投湖“同归于尽”;7年后,老人17岁的三女儿董明芳再次神秘失踪,找到尸体时发现小女孩已被人奸杀于墓园……
更诡异的是,就在小女孩死亡5个月前,距陈尸地不到1公里的山坡上,同样有一位19岁女孩遭人奸杀,甚至两名受害人的衣裤,都有被凶手整齐地叠在尸体旁……警方历经半个月终于锁定一个凶手,可此人直到枪决都只供出其中一件命案,难道他真的不是“连环杀手”?
1967年10月29日一大早,台北县郊的碧潭公园人潮涌动,因为这天新店镇组织了一场规模浩大的“万人健行”活动,路线则颇为怪异:
一行人得先从碧潭公园前的“碧潭渡船头”,乘船到新店溪对岸的“新店渡口”进入湾潭;
下船后沿湾潭路步行1.7公里至“湾潭渡口”,第二次乘船到对岸的直潭“小粗坑渡口”;
继续沿着直潭路步行约1.8公里到“直潭渡口”,再次乘船抵达对岸的“塗潭渡口”;
最后沿新潭路第三次步行约2公里,到磺窟前的“情人谷”(后来因建设翡翠水库导致该地点被淹没
总之由于那个年代台北县有大片密林未被开发,直潭又被新店溪围成一个“几”字形,所以这次健行活动路线非常繁琐、复杂,需要乘船3次、步行3次,全程将近6公里。
对现在的年轻人来说这样的徒步行走或许太过乏味、无趣,但在那个娱乐产业贫瘠的年代,此类活动却极其风靡,许多外地游客也会慕名前来参加这一“全民盛会”。正值军训期间的“市立景美女中”师生,自然不甘于人后,她们在教官的带领下,四人一组跟着“大部队”缓缓朝目的地行进着。
不过在这片笑闹声中,有位名叫董明芳的景美女中高二学生显得比较独特,她一路沉默寡言似乎不太合群,手上还捧着一本王尚义的《野鸽子的黄昏》,时不时就放慢脚步低头思索着,心思完全没有放在此次“健行活动”中。也因此董明芳总是走在队伍最后面,哪怕人群消失在视野中依旧不紧不慢。
当然,大家都明白董明芳只是比较娴静、内向,最终她还是会跟上步伐。果然中午11点行至直潭渡口时,同组的三名女同学就看见形单影只董明芳,边走边聚精会神地翻阅着手中的书本。几人也就没好意思上前打扰她,挤上另外几位游客的渡船,先行抵达了对岸的塗潭。
怎料当天晚上8时许,董明芳父母却迟迟不见女儿回来的身影,夫妻俩坐在客厅沙发上显得极为不安,7年前那惨痛的一幕,也不断侵蚀着两人的记忆。
原来董明芳父亲董兆钧是宜兰县某大公司高级主管,与妻子王在英共育有3子、3女。而由于董兆钧收入颇丰,完全有能力养活这一大家子,台北的教育资源也远好于宜兰。因此为了给孩子们创造更优越的生活环境,董兆钧便将妻子和三个女儿、两个儿子,都安排在台北县板桥镇埔墘路139号寓所居住,仅带着上大学的长子在宜兰生活。
甚至为了能够更好地照顾妻儿,董兆钧还聘请了一位名叫李万松的老工友做管家,每天对方就负责接送孩子上下学、做饭、打扫卫生。7年来主仆关系也算相处得较为融洽,王在英更是对李万松极度信任,最年幼的儿子董正世大多时间都让李万松带着睡觉。
1960年6月20日中午,就读于强恕中学高二某班的董家18岁大女儿董明珠,因下午没课便提早回到了家中。正巧母亲王在英约了朋友外出议事,四个弟弟妹妹中除了三妹董明芳在板桥国校上课外,其余又都到附近的埔墘戏院看电影,家里就仅剩董明珠和管家李万松两人。
岂料王在英傍晚返回住所后,发现最小的儿子董正世不见了踪影。二女儿则表示,几人回来时在家门口遇见了李万松,对方说要带董正世去公园玩耍,吃完晚饭后才会回来,她便放心地将弟弟交给了李万松。
另一边,长女董明珠此时也房门紧闭,王在英呼叫了半天始终无人应答。不过二女儿又表示,几人出门时董明珠说要复习功课,希望大家不要去打扰她,因此王在英认为董明珠或许是学习太累睡着了,就连吃晚饭都没有叫她出来。
没想到第二天一觉醒来后,王在英却发现李万松和董正世都没有回来,大女儿董明珠也一直没有现身,满脸狐疑的她只能让邻居先敲破董明珠卧室窗户进屋查看情况,再一同外出寻找董正世和李万松。可几人进屋就看见董明珠竟四肢僵硬地仰卧在床上,其颈部还绑有一条拇指粗的麻绳……
经法医勘验,董明珠死于扼颈窒息,死亡时间则在6月20日下午3时许,而她体内虽未检测到男性精液,但身上有明显的抵抗伤,下体也有遭侵犯的迹象。故警方推测,有人曾试图性侵董明珠,遭到她激烈反抗后不得不将其勒毙,接着凶手就利用某种技巧,从外面拉上(反锁)门栓,将现场布置成“密室”。
毋庸置疑,消失的管家李万松有重大嫌疑,毕竟外人对董家的情况不了解,亦不具备作案时间。甚至探员们相信,他带走董正世是想要挟持对方作为人质,于是板桥警方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并对李万松发出通缉令。
可谁也没料到,两天后的6月22日上午8时40分许,板桥村民林金火在淡水河光复桥上游200米处发现一具男尸。同日傍晚6时40分许,林金火又在光复桥下游500米处,发现一具年约5岁的男童尸体。经比对,该男童就是4岁的董家小儿子董正世,中年男子则是30岁的管家李万松。
6月23日法医初步尸检显示,两人呼吸道内有大量泥沙,研判均为生前溺水,同时由于两人皆无任何外伤,但董正世尸表有挣扎、抵抗的痕迹。故初步怀疑是李万松先溺死董正世后,自己再畏罪投河自尽。
果不其然,随后法医就在李万松口袋里寻获一只皮包,暗夹内则装有一封手写信,大致内容是说董家人表面和善实则对他非常苛刻,所以他想要报复、杀死夫妻俩的孩子,还抱怨自己“只杀了两个孩子未达到目的”……至此警方确认李万松就是杀害董明珠的凶手,当然他们认定其犯案动机并非报复而是性侵未遂,害怕事情败露不得不杀人灭口。
一夜之间失去两个孩子,这对董兆钧夫妇来说无疑是“灭顶之灾”,也正因如此,夫妻俩对其他几个子女格外上心,无论如何都要求他们下课后30分钟内必须回家,且不允许几人单独外出,4年前更是搬到万华区东园街240巷33弄19号居住,王在英时不时还会亲自接送孩子们上下学。
所以能理解为何夫妇俩会如此紧张了吧?
眼看继续干等也无济于事,董兆钧急忙前往景美女中学打探女儿下落。可校长邓玉祥却认为,董明芳性格孤僻且功课不及格,最近的数学小考也才考了52分,或许她是因为不敢面对父母,去找朋友散心过几天就回来了,更是劝董兆钧切勿小题大做、不要报案,以免影响了学校的声誉……
如此敷衍的态度,自然令董兆钧愤怒不已,离开景美中学后他就直奔新店警局准备报案。奈何董明芳失踪不到48小时按规矩暂时无法立案,就这么一直拖到10月31日,新店镇刑侦队才正式接手案件调查。
经过一天的摸排,警方初步推测董明芳应该是进入塗潭,并在前往目的地“情人谷”的途中失踪。因为有其他组的女生表示,在“情人谷”前的一块青石下,还看到董明芳的身影,于是探员立刻将搜索范围划定在“塗潭渡口”至“情人谷”之间。
奈何调查一整天始终没有任何进展,甚至两位目击证人提供的线索还互相矛盾。
据一位在新店溪摆渡多年的刘姓老翁表示,10月29日下午3时许,自己曾在“涂潭渡口”正南侧的“磺窟渡口”,搭载过一名疑似董明芳的16、7岁女生回直潭,同船的还有一位自称姓王的中年男子。可另一位名叫王千惠的船妇却声称,29日中午2点左右,她也曾在“塗潭渡口”搭载过一名身形、外貌与董明芳一致的小女孩回直潭……
两人都一口咬定自己搭载的“董明芳”短发、下穿黑色长裤,与警方给出的董明芳照片一致。可明显他们中只有一人搭载过董明芳,所以究竟董明芳乘坐的是谁的渡船,又是什么时候乘船、下船的呢?
当然不管是谁搭载的董明芳,至少警方认为董明芳应该确实回了直潭、失踪地点并非“情人谷”,其他船夫也表示未搭载过董明芳回湾潭或碧潭,那极有可能她是在“直潭渡口”到屈尺的大片“无人区”中迷了路或遭遇了不测。
因此就在11月1日,新店警方协请台北县刑事局抽调探员,与直潭派出所警员一道前往该区域挨家挨户进行走访。11月2日,又联系上民间搜救队,对此区域的各荒山、郊野展开地毯式搜寻。
果然,就在11月2日中午1时许,15人组成的搜寻队奉命走进位于顶城派出所附近的直潭第五公墓,不多久便在一棵小树下,发现一具半裸的俯卧女尸,新店警方便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封锁整个第五公墓,傍晚6时许,尸体也被送往殓尸房等待勘验。
11月3日上午8时许,法医杨日松和鉴证科人员尸检、勘查后有了以下结论:
1.女尸年龄在15~20周岁,身高156cm,体重不足50kg,无明显胎记或陈旧性伤疤。根据尸斑情况判断,死亡时间在发现尸体前四天,即10月29日中午12点~傍晚6点之间;
2.死者左手中握着一块正方形手帕,身上除了一件白色背心外,其余衣物均被剥落,一件蓝白色外衣散落在颈部和胸部之间,距离尸体10米远的一个墓冢上,还找到一条叠得非常整齐的黑色长裤。至于女尸的内裤,则遍寻不见踪影;
3.四肢和躯干有多处非致命刀伤和淤青,生前有被性侵迹象,喉部有道切断气管长达7cm的刀伤,研判死因为喉管破裂导致大出血死亡;
4.从陈尸小树至一块无名坟墓之间的草地上,留有一串拖拽状血迹,研判死者遇袭地点应该在无名坟墓旁,后又拖行6、7米至小树下实施性侵;
5.死者右手拇指指甲内沾有一些污垢,经鉴证科化验后发现其中包含有血迹,且血型为A型,与死者的O型血不相符,推测有可能是死者在反抗时抓伤了凶手;
6.死者左手腕佩戴的一块圆形女表,时间停在10点05分,但因法医给出的死亡时间是在12点~6点,故认为手表的损坏时间是在10月29日晚上10点05分,或10月30日上午10点05分。进而推断,凶手行凶后可能还回过现场。
毫无疑问,这具女尸就是失踪了四天的景美中学高二女生董明芳,得知噩耗的董兆钧夫妇对此悲痛欲绝,王在英更是伤心得一度昏厥在殓尸房……
究竟是谁奸杀了董明芳?她是在什么时候遇到凶手的?
已知第五公墓中有一条只能通行一人的羊肠小道,可上山抵达陈尸地点,该陈尸地继续往东走,又有一条小路可到直潭住宅区,穿过这片住宅区就抵达前往湾潭的“小粗坑渡口”。简单来说,这就是一条横穿直潭的“捷径”,比正常沿直潭路前往“小粗坑渡口”会缩短近500米的路程,附近的居民也偶尔喜欢在此行走。
但如果董明芳在下船之后就被凶手胁迫,那要步行10分钟左右才能到达被害现场,凶手恐怕没有如此大的胆量挟持一个16岁女生走10分钟吧?就不怕遇见附近的村民?
因此检察官、法医,以及办案人员均认为,董明芳是在被凶手尾随或诱骗至现场附近时,才遭对方突然袭击,而能够掌握她的行踪之人,应该就是那位同乘刘姓老翁渡船的中年男子王某。想到这,警方决定将重点调查对象放在此人身上。
还好很快探员们就通过刘姓老翁的指认找到王某,据悉此人是直潭下石厝居民,就住在案发地附近,然而29号下午3时许他就回到自己住所,有多位邻居可以证明他不具备作案时间。更重要的是,经王某辨认,同船的年轻女孩虽然也是短发、下穿黑色长裤,但她长着一张标准的瓜子脸,与死者董明芳脸型、容貌完全不一致。
事实上,警方也比较倾向于刘姓老翁认错了人,船妇王千惠搭载的才是董明芳。因为刘姓老翁说自己搭载的“董明芳”是在“磺窟渡口”正对岸下的船,如果董明芳真在这里下船,没必要绕远路进入第五公墓,完全可以直走前往“小粗坑渡口”,只有在“直潭渡口”下船的人,走这条“捷径”才有意义。
唯一的线索中断,这让新店警方“如临大敌”,因为其实半年前的5月15日,在距离董明芳陈尸地直线不到1公里的湾潭山,也发生过一起奸杀少女命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