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根据四川证监局发布的公告,成都瑞智和裕投资有限公司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
具体而言,公司存在未严格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委托不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单位从事资金募集活动;以从事资金募集活动为目的设立分支机构;从业人员变更未按规定报告。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四川证监局根据相关法规,决定对成都瑞智和裕投资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时任公司合规风控负责人刘果,时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梁子鱼,时任公司董事长杨昊东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其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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