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进一步作出重大部署,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的重要战略安排。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对于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更好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确保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更好履行国有企业功能使命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全方位、深层次加速演进,国际国内形势纷繁复杂,外部环境不确定、难预料成为常态,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任务艰巨繁重。企业兴则国家兴,企业强则国家强。国有企业大多处在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是实现国家战略意图、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和重大风险挑战的重要力量。要通过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切实把提升国有企业战略功能价值放在优先位置,聚焦国之大者、围绕国之所需,更好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以发展的确定性稳大局、应变局、开新局,推动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
有力提升国有企业活力效率的关键之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有企业要搞好就一定要改革,抱残守缺不行,改革能成功,就能变成现代企业。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重大成就,一些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有力破除,全国国资系统监管企业资产总额从2012年的71.4万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317.1万亿元,利润总额从2012年的2.0万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4.5万亿元,规模实力和质量效益明显提升。但必须清醒认识到,一些影响国有企业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的顽瘴痼疾尚未完全解决,一些企业仍然存在资产收益率不高、创新能力不足、价值创造能力不强等问题,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不适应。国有企业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通过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以增强活力、提高效率为中心,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现代企业治理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锻造发展方式新、公司治理新、经营机制新、布局结构新的现代新国企。
加快推动国有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现实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科技创新深刻重塑生产力基本要素,新质生产力已经在实践中形成并展示出对高质量发展的强劲推动力、支撑力。近年来,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但同时面临资源环境约束不断增多、传统生产力条件下的经济增长模式越来越难以为继等问题,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状况尚未根本扭转,对可能产生颠覆性影响的未来技术、未来产业布局还相对滞后。经济长期增长取决于全要素生产率提升,企业高质量发展关键要靠创新驱动。要通过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着力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不断强化创新策源,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基础上的产业创新,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开辟新领域新赛道,塑造新动能新优势,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摘自《〈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辅导读本》)
来源:共产党员网
初审:李佳月
复审:魏兴瑶
终审:孟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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