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上午,黄浦区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免去沈丹娜的黄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丁琦宁的黄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外滩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徐弢的黄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包童斌的黄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小东门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包童斌为黄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任命雷海峰为黄浦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丁琦宁为黄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徐弢为黄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外滩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本文综合自:上海黄浦
微信编辑:安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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