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城区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西发改文〔2024〕82号)、《西城区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西发改文〔2024〕91号)以及《北京市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修订西城区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有关条款的通知》(西发改文〔2025〕22号)等文件规定,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北京市西城区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01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17:00
02
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1:区发展改革委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要求
(一)分布式光伏项目(绿色能源开发应用类)
1.申报说明:
根据《北京市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修订西城区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有关条款的通知》(西发改文〔2025〕22号)的相关规定,对区域内新建并网分布式光伏项目奖励标准调整为:“按照并网装机容量给予每千瓦600元的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2.申报要求:
(1)项目实施地在西城区辖区内。
(2)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在电力部门完成报装并投入使用。
(二)新能源供热项目(绿色能源开发应用类)
1.申报要求:
(1)项目实施地在西城区辖区内。
(2)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完工并获得市级补助。
(三)绿电使用项目(绿色能源开发应用类)
1.申报说明:
根据《北京市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修订西城区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有关条款的通知》(西发改文〔2025〕22号)的相关规定,对使用绿色电力项目奖励标准调整为:“对成功购买绿色电力的企事业单位按交易电量给予每度电0.01元的奖励,每家单位每自然年度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2.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能耗统计在西城区。
(2)项目实施地在北京市辖区内。
(3)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购买绿色电力(不含已奖励部分)。
(四)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建筑节能降碳类)
1.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能耗统计在西城区。
(2)项目实施地在西城区辖区内。
(3)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竣工。
(五)节能降碳咨询项目(节能管理能力提升类)
1.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能耗统计在西城区。
(2)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签订服务合同并实际开展服务。
(3)服务对象能耗统计在西城区,且年综合能耗500吨标准煤及以上。
(六)能效领跑者项目(绿色低碳示范试点类)
1.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能耗统计在西城区。
(2)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获得荣誉称号。
(七)碳中和认证项目(绿色低碳示范试点类)
1.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能耗统计在西城区。
(2)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经北京绿色交易所认证。
(3)项目实施地在西城区辖区内。
(八)零碳校园项目(绿色低碳示范试点类)
1.申报要求:
(1)校园主体能耗统计在西城区,承担改造任务的主体不限。
(2)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获得相关认证。
(3)由学校牵头提供学校和承担改造任务的单位申报材料。
二、申报及审核程序
(一)申报程序
申报主体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频道(https://zhengce.beijing.gov.cn),进行申报,申报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二)审核程序
1.经认定或评审符合政策支持的申报项目,须通过区发展改革委主任办公会和党组会审议、区政府会议审议。
2.审议结果在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审议未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2:区生态环境局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要求
(一)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大气污染防治类)
1.申报要求:
(1)项目实施地在西城区辖区内。
(2)申报主体为在西城区有实际生产的工业企业,并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3)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符合国家、北京市相关法律标准及安全生产要求。
(二)环保在线监控项目(大气污染防治类)
1.申报要求:
(1)项目实施地在西城区辖区内。
(2)在西城区有实际生产的工业企业。
(3)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通过验收,并与生态部门监控平台联网(按照《北京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纳入《北京市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计划》的除外)。
(三)空气重污染应急减排绩效评价级别提升项目(大气污染防治类)
1.申报要求:
(1)项目实施地在西城区辖区内。
(2)在西城区有实际生产的工业企业。
(3)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市级部门公布的提级企业。
(四)燃油叉车淘汰更新电动化项目(大气污染防治类)
1.申报要求:
(1)2023年12月31日前,所有权人已在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完成相关登记。
(2)自2024年起,在本市完成报废注销(报废时间以《报废车辆回收确认表》时间为准)。
(3)自2024年起,购置新纯电动叉车(购置时间以增值税发票时间为准)在区生态环境局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编码登记。
(4)购置的新纯电动叉车应当符合相关行业规范标准。
(五)低碳领跑者项目(绿色低碳示范试点类)
1.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能耗和碳排放统计在西城区。
(2)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获得荣誉称号。
(六)先进低碳技术试点优秀项目(绿色低碳示范试点类)
1.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能耗和碳排放统计在西城区。
(2)项目的实施地在西城辖区内。
(3)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获得认证。
二、申报及审核程序
(一)申报程序
申报主体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频道(https://zhengce.beijing.gov.cn),进行申报,申报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二)审核程序
1.经认定或评审符合政策支持的申报项目,须通过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办公会和党组会审议、区政府会议审议。
2.审议结果在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审议未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3: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申报指南
一、申报要求
(一)绿色建筑项目(建筑节能降碳类)
1.申报要求:
(1)项目实施地在西城区辖区内。
(2)申报主体能耗统计在西城区。
(3)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取得绿色建筑二星及以上标识。
(二)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建筑项目(建筑节能降碳类)
1.申报要求:
(1)项目实施地在西城区辖区内。
(2)申报主体能耗统计在西城区。
(3)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完工并获得市级补助。
(三)绿色工地项目(建筑节能降碳类)
1.申报要求:
(1)项目实施地在西城区辖区内。
(2)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完工并获得市级部门认定的“北京市绿色安全工地”“北京市绿色安全样板工地”。
二、申报及审核程序
(一)申报程序
申报主体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频道(https://zhengce.beijing.gov.cn),进行申报,申报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二)审核程序
1.经认定或评审符合政策支持的申报项目,须通过区住房城市建设委主任办公会和党组会审议、区政府会议审议。
2.审议结果在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审议未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4:区城市管理委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要求
水效领跑者项目(绿色低碳示范试点类)
1.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年用水量统计在西城区。
(2)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获得荣誉称号。
二、申报及审核程序
(一)申报程序
申报主体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频道(https://zhengce.beijing.gov.cn),进行申报,申报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二)审核程序
1.经认定符合政策支持的申报项目,须通过区城市管理委主任办公会和党组会审议、区政府会议审议。
2.审议结果在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审议未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5:区经济促进局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要求
(一)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工业和信息化节能降碳类)
1.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能耗统计在西城区。
(2)项目实施地在西城区辖区内。
(3)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竣工,并运行一个完整周期。
(二)绿色制造体系建设项目(工业和信息化节能降碳类)
1.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能耗统计在西城区。
(2)项目的实施地在北京市辖区内。
(3)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获得认证。
二、申报及审核程序
(一)申报程序
申报主体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频道(https://zhengce.beijing.gov.cn),进行申报,申报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二)审核程序
1.经认定或评审符合政策支持的申报项目,须通过区经济促进局局长办公会和党组会审议、区政府会议审议。
2.审议结果在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审议未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6:区数据局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要求
数据中心节能改造项目(工业和信息化节能降碳类)
1.申报要求:
(1)项目实施地在北京市辖区内。
(2)申报主体能耗统计在西城区。
(3)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竣工后运行一个完整周期。
二、申报及审核程序
(一)申报程序
申报主体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频道(https://zhengce.beijing.gov.cn),进行申报,申报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二)审核程序
1.经认定或评审符合政策支持的申报项目,须通过区数据局局长办公会和党组会审议、区政府会议审议。
2.审议结果在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审议未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7: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要求
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项目(节能管理提升类)
1.申报要求:
(1)项目实施地在西城区辖区内。
(2)2024年以来签订委托合同并实际完成托管项目运行满一年,年节能量在50吨标准煤及以上。
(3)被托管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在西城区。
二、申报及审核程序
(一)申报程序
申报主体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频道(https://zhengce.beijing.gov.cn),进行申报,申报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二)审核程序
1.经认定或评审符合政策支持的申报项目,须通过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和党组会审议、区政府会议审议。
2.审议结果在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审议未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
03
申报方式
申报主体应于2025年6月30日17:00前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04
各领域项目受理单位联系方式
附件:
1.区发展改革委项目申报指南;
2.区生态环境局项目申报指南;
3.区住房城市建设委项目申报指南;
4.区城市管理委项目申报指南;
5.区经济促进局项目申报指南;
6.区数据局项目申报指南;
7.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项目申报指南。
北京市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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