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是帝制中国的晚期 , 积累了数千年社会经济发展 、政治思想演进 、社会 生活变迁 、阶级关系调整 、文化与科技创新之成果 , 在此基础上 , 按照自身历史发展 的内在逻辑 , 中国社会在默默前行 。虽然 , 来自国内外的滞碍很大 , 但学界的独立探 索却从未停止 。所谓“ 中国历史停滞论”,“ 西方中心论”,“ 明代倒退论”, 中国明清 时期“ 有增长无发展论 ”“过密型商品化论 ”等 , 被中国学者的经验实证研究结论所 突破 , 帝制晚期中国道路的探讨取得一系列标志性成果 , 其中 , 明清时期国内市场和 市场经济研究尤为人们所关注。
一 、明清国内市场和市场经济研究梳理
关于明清国内市场和市场经济的讨论 , 始于 20 世纪 80 年代 。吴承明发表《 论清 代前期我国国内市场》 (《 历史研究》 1983 年第 1 期) , 揭示了“ 鸦片战争前我国市 场结构的基本模式它是一种以粮食为基础以布 ( 以及盐) 为主要对象的小生产者之 间交换的市场模式”。1985 年他出版学术专著《 中国资本主义与国内市场》 ( 中国社 会科学出版社) 又重申了这一学术认识 。此后 , 吴承明连续发表两篇学术宏文 , 从市场概述、市场周期、人口、物价 ( 田价、米价、棉价、布价、绢价)、商税、财政白银化和财政危机、白银问题 (国内银产量、外国白银流入与流出、银价变动) 等多层视角详细论述了 16与17世纪的中国市场、18与19世纪上叶的中国市场形成、发展、振荡、特点及运作机制,成为明清市场研究的经典论著 (《十六与十七世纪的中国市场》,《货殖:商业与市场研究》第 1 辑, 1995 年;《18与 19 世纪上叶的中国 市场》,《货殖:商业与市场研究》第3 辑, 1998 年)。吴承明对明代和清代国内市场进行了比较研究,把宋代以降至明清时期国内商品市场划分为地方小市场、城市市场、区域市场、全国性市场4 个层级,认为明清时期国内市场较前代有所扩大 (《中国的现代化:市场与社会》,三联书店,2001年,第 112—116页) , 甚至说:“在 16 世纪已可看到市场经济的萌芽。”(同上,第 204页)
20 世纪90 年代, 姜守鹏考察明清时期中国北方市场、国内市场和明清社会结构 等社会经济史问题,发表了多种相关论著,提出“农民的商品性生产程度不断提高”“民营手工业飞速发展”“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与发展”等“为明清时期市场的发展 奠定了基础”。农村集市的增多、城镇市场的繁荣、区域性市场的发展、全国性市场的形成是商品生产发展繁荣的结果 (姜守鹏、刘慧文《明清时期的国内市场》, 《史学集刊》1995 年第2 期)。姜守鹏研究明清社会经济结构,认为“明清时期的基本生 产结构是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 自给性生产和商品性生产相结合的小农经济”(《明清社会经济结构》,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2年,第 209页) , 随着小农经济 商品性生产程度的不断提高和民营手工业的日益发展, “城乡商品市场越来越扩大,并且形成了一个由农村市场、市镇市场和区域性市场组成的市场网”,全国性市场出现 (同上,第209、218 页)。姜守鹏详考了中国北方商品市场的形成发展和分布情况,更探讨了帝制时代晚期中国北方的生产要素市场,主要包括生产资料市场 (含土地市场)、劳动力市场和金融市场,认为“明清时期,北方地区生产资料市场进一步发展,劳动力市场已经出现,金融市场刚刚萌芽”(《明清北方市场研究》,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 年,第 184 页)。姜守鹏对明清市场经济的总体判定是“还处于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初级阶段,或早期阶段, 因此我们不妨称其为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或早期市场经济”(《明清北方市场研究》,第 2页)。这是较早较明确认定明清经济是早期市场经济的论断。
龙登高将中国国内市场称为传统市场并划分为四个阶段, 即战国秦汉传统市场初兴、魏晋南北朝隋唐传统市场曲折发展、五代两宋金元传统市场再度兴盛、明清传统市场成熟四个时期,认为明清时期中国传统市场已臻成熟 (《中国传统市场发展史》,人民出版社,1997 年)。龙登高还考察了 11—19 世纪中国传统市场的整合历程, 从“市场资源配置与全国性经济地理布局的重组”“经济中心地体系与区域市场格局的调整”和“内河航运贸易的变动与传统市场的整合”三个维度开展研究,认为降至清中叶虽然没有出现如近代上海一样凌驾于各大城市之上的中心城市,但全国范围内仍然形成了北京、苏州、汉口、广佛 (广州、佛山)超区域中心城镇,“有效地发挥着全国市场中心的功能”,“省级市场、区域市场格局的形成过程,同时又是它们调整与重组的整合过程,并由于各地市场的相应配合与促进,传统时代的全国性统一市场形成”。蒙、藏、新疆、东北等“各边疆民族市场纳入全国统一市场体系之中”,在传统市场整合过程中,“尽管市场机制没有成为全国经济运行的轴心,但传统时代下全国性统一市场已趋形成”(《中国传统市场的整合: 11—19 世纪的历程》,《中国经济史研究》 1997 年第 2 期)。
许檀将明清时期全国市场网络划分为流通枢纽城市、中等商业城镇、农业集市三大层级,吸收借鉴施坚雅和希克斯的理论精华,提出明清“城乡市场网络体系的形成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标志着传统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化”。许檀以为,“明清时期中国经济中最具时代意义和历史意义的发展,应是向市场经济的转化。具体而言,就是政府对经济直接干预的逐渐减弱,和市场机制在经济发展中作用的不断加强。这与希克斯在《经济史理论》 (厉以平译, 商务印书馆, 1987年) 一书中所阐述的,从习俗经济、命令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这一世界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是一致的”(《明清时期城乡市场网络体现的形成及意义》,《中国社会科学》2000 年第 3 期)。
万明《全球视野下的明朝覆没—基于白银货币化的分析》(《河北学刊》2021年第5 期) 也涉及对明代社会经济总体发展水平的研判,认为“明代白银从民间市场崛起,是市场/社会与国家博弈胜出的产物,代表早期市场经济的萌发”,“ 白银货币化推动社会快速变迁,成化以后商帮崛起,市镇风生水起,市场经济繁荣发展,全国性市场形成, 中国市场与全球市场连接起来”,“明代的中国百年繁荣 (15 世纪末至 16 世纪末) ,也就是市场经济的百年繁荣”。明代市场大体衰退于 16 世纪末, 以明神宗财政治理新形态内官税收体制出台为标志,到明朝灭亡近50 年间衰退仍未结束,这次“市场大衰退的爆发,是国内与国际因素合力作用的结果: 国内市场/社会与国家的博弈白炽化,加之气候、灾荒、瘟疫等综合因素,市场经济进入收缩阶段, 向近代转型受阻”。国际上则因全球经贸体系发生大变局, 国际市场竞争加剧, 海外白银供应链断裂,无疑给中国市场复苏雪上加霜。
赵轶峰近20 年来致力探索帝制时代晚期 (明清时期) 中国历史发展演变的道路趋向,提出明清“帝制农商社会”说。从“封建社会” 自我否定模式、“资本主义”发生学障碍模式、西方中心主义、“进步”史观、经济决定论、社会形态单体孕育的 低度可能性等方法论检讨入手,提出明代社会七大变迁 (卷入全球性大变迁、市场经济的空前繁荣、社会分层体系的简单化、市民文化的活跃、人口爆炸、货币财政体 制形成、儒学社会化) ,结论为, 明代社会是“帝制农商社会”。赵轶峰指出,“明中叶以后,全国市场体系已经在区域性市场的基础上基本形成……在明朝政府直接控制区沿线,形成了与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共同体之间贸易的诸多中心市场”,大量商业性市镇涌现出来, 自由雇佣关系更加常见, 明代社会“已经是一个流动性很强, 商品化程度很高”, “市场经济的空前繁荣”的社会 (《明代中国历史趋势: 帝制农商社会》,《东北师大学报》2007 年第 1 期)。
王卫平运用施坚雅研究四川省早期市场体系模式,将明清江南地区市场体系区分为标准市镇、中间市镇、中心市镇、地方城市、地域中心城市和超地域中心城市六个层次的市场,并详考其形成原因、不同的市场功能及互相联络与影响 (《论明清时期江南地区的市场体系》,《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8 年第4 期)。
和文凯从劳动力的流动性、土地作为生产要素的流动性、资本的流动性三方面考察明清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认为“1684 年至 1820年是中国国内市场经济持续发展的时期”,“就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而言,1684 年至 1840 年间的中国社会与工业革命前的西欧社会并无本质区别”。他强调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制度有本质差异,资本主义是市场经济和国家财政结合的产物,“现代资本主义制度,与传统市场经济之间最大的差别,就在于国家具备宏观调控市场经济活动的制度能力”,而中国缺少区域经济与国家财政结合的历史实践过程,“英国在 1740 年代完成现代财政国家的制度建设, 中国与英国在现代财政国家发展上的大分流”始于此时 (《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大分流视野下的中国明清经济史研究》,《清史研究》2020 年第 6 期)。
张明富近期发表《论明清时期的早期市场经济》(《西南大学学报》2023年第 3期) ,系统、全面而又深刻地论证了明清时期社会经济是早期市场经济。他总结提炼出通说的市场经济六个基本要素或特征,分别从明清时期较完整的市场体系 ( 四层级商品市场和三种生产要素市场)、市场配置资源 (农业资源、家庭手工业资源、官营手工业资源和民营手工业资源)、明清市场主体的平等性、明清市场主体的竞争性、明清经济的开放性和明清经济的法制性六个方面论证明清社会经济的性质,很具启发性。张明富的结论是:“明清时期的中国早期市场经济酝酿于成化、弘治”,“开始形成于嘉万时期,最后形成于康雍时期”。
黄国信《市场如何形成:从清代食盐走私的经验事实出发》(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8 年) 是部头不大、理论探索色彩颇浓的经济史著作。作者欣赏波兰尼“作为社会构件的市场”, “在其中的运转, 完全内嵌于社会当中”的“市场嵌入社会”的理论 (第46 页) ,认为“私盐市场的形成又不是古典经济学默认的‘ 自发过程’,也不是‘人类行为而非人类设计的秩序’所能概括的”(第 185 页)。他说:“我们要 读到的都是清代中期的材料,在那个时间段里, 中国的市场离资本主义国内市场尚有极其遥远的距离”,“这属于‘再分配’经济形态中的市场”。(第 51 页)
吴承明有感于我国“九五”期间要“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 2010 年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宏伟规划,发表学术论文《传统经济·市场经济·现代化》(《中国经济史研究》 1997 年第 2 期) 指出,“市场经济”概念原创人希克斯认为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是由习俗经济和命令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中国经济发展趋势是“从传统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过程实即经济现代化或近代化的过程”。吴承明的结论是,“历史上我国商品交换比较发达,但是,用上两节 (市场经济有个转变过程、市场机制也有个演变过程) 所述标准看, 它还不是市场经济”。“中国市场的转化也是从 16 世纪即明嘉靖、万历间开始的”。“随着 17 世纪市场危机 和大规模战争的到来,现代化萌芽 (即传统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化) 销声敛迹。进入清代,尤其是康、雍、乾盛世,商业有很大发展,商帮资本由百万两级增至千万两级,市场扩大到边疆地区”,然而,“愈是‘盛世’,统治者愈趋保守。封建专制加强,启蒙思潮被扼杀。迄 19 世纪, 尽管市场大发展,却无任何制度性改革,反不断出现禁海、靖边、闭关、康熙不景气、道光市场危机等逆流;嘉庆以后,长途贩运贸易实际上衰退了”。这是吴承明对明清时期传统经济向市场经济萌芽转化的基本估计。
二 、关于明清时期国内市场和市场经济属性的辨析
我们对明清国内市场和市场经济研究作了简略的学术史梳理 。显然 , 对明清国内 市场的发展水平 、有无国内统一市场 , 明清社会经济是何属性 、早期市场经济是否已 经形成 , 诸家观点纷纭 , 各有宏论 , 尚有进一步讨论辨析之必要 。借 《 中国史研究 动态》 笔谈专栏平台 , 略陈管见 , 希望方家赐教。
( 一 ) 关于市场 。无论市场是自然的人类行为 , 还是人类设计的秩序 , 它在中 华大地已存在数千年之久 , 帝制时代晚期明清社会自然存在国内市场 , 且层级鲜 明 , 体系不断发展完善 。有的学者将国内市场划分为三个层级 , 有的划分为四个层 级 , 有的划分为六个层级 , 都是基于区域经济史研究的考量 , 由低级到高级 , 渐次 形成区域中心地城市市场和超区域中心地城市市场 , 它们辐射连缀区域各层级市场 和区域外各层级市场 , 最后形成全国性市场网络 , 这是中国国内市场体系形成的大 致程式 。明清时期的中国幅员辽阔 , 人口众多 , 各区域间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衡 , 先发的江南 、岭南 、华北和长江中游地区市场体系发达昌盛 , 出现了苏州 、佛山、 北京 、汉口等超区域中心地城市市场 , 被津津乐道为“ 四大聚 ” ( 刘献廷 《 广阳杂 记》 卷四 , 中华书局 , 1957 年 , 第 193 页) 。 四大聚 , 是小马拉大车 , 无力辐射全 国 。而云贵 、蒙疆 、青藏 、 回疆 、满洲等广大区域 , 市场体系远没形成 , 有限的简 单的商品经济活动 , 是靠拉骆驼 、牵马骡跋涉戈壁荒漠和穿行崇山峻岭实现的。
“ 商人阶级 ” 的出现 , 被视作西欧中世纪习俗经济和命令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的重 要标志之一 , 被中国学者移植到中国经济史研究领域 , 认为 16 世纪中国商帮的出 现 , 标志着市场体系转折完善的始点 。不知徽商 、晋商 、陕商 、闽商 、江右商帮皆 以地缘命名 , 且带有浓厚的宗族血缘特色 , 不同于马克思所说的 “ 纯商人”, 更没 有引起希克斯所说的“ 政治渗透”, 他们没能发出重商 、保护财权等干预政治的呼 声 , 多数都满足于“ 以末致富 , 以本守之 ” 的命运安排 。 明清商人商帮似乎天生软 骨头 , 未能肩负起市场体系转化中应该承担的重任 。而且 , 明清商人总数占全国人 口的比例是少得可怜的 , 以雄厚资财从事长途贩运的大商人更少之又少 。 中国商人 自西汉以来 , 长期受到“ 重农抑商 ”“ 重本轻末 ” 基本国策的控制 , 深知专制主义 权威的不可抗御 , 往往依附于官员 、依附于政府 ( 尤其大商人) , 实难独立发展。 中国传统“ 经常会造成商人和官吏之间利害一致的关系 , 因为官方的庇护照顾是任 何大商业经营所必需的 。官吏和商人不能单独成功的地方 , 双方互相联合即可以获 利 。因此 , 商人 、银钱业者 、经纪人和各式各样的买卖人成为一个依附于官僚的阶 级 ” ( 费正清 《 美国与中国》, 孙瑞芹 、陈泽宪译 , 商务印书馆 , 1971 年 , 第 45 页) 。成为红顶子商人是明清商人的最大心愿。
明清时期全国的市场体系还远没形成 , 几个先发区域 , 如江南 、岭南 、华北 、长 江中游地区或可勉强称其形成不够完整的市场体系 。所谓市场体系应由两部分组成 , 一类是商品市场 , 另一类是生产要素市场 。明清中国仍是小农 、小手工业者的汪洋大 海 , 即使在商品市场可称繁荣的江南 、岭南等先发区域 , 绝大多数入市者仍然为追求 使用价值而买卖的小农和小手工业者 , “ 乱花渐欲迷人眼”, 看似很繁华很热闹 , 而 生产要素市场还很不健全或可称缺失 。明清时期 , 生产资料市场 、劳动力市场 、金融 市场 , 在先发的经济发达地区 , 是模糊的 、抽象的影子市场 , 似有似无 , 难以捕捉。 特别是仅可称为刚刚萌芽的金融市场 , 要到中国近现代社会才可觅见 。机器大工业时 代的到来消灭了农民家庭手工业 , 才为资本“ 征服了整个国内市场 ” ( 卡尔 · 马克思 《 资本论》 卷 1 , 人民出版社 , 1975 年 , 第 816—817 页) , 把农 、工 、商 、手工作坊 和手工工场整合在一起 , 标志着传统经济向市场经济演进的完成 。而机器大工业时代 的到来则在 1840 年以后。
如上所述 , 明清时代有市场 , 先发区域的市场层级鲜明 , 体系也在发展壮大 , 只 能称为区域市场体系 , 边疆地区却相差甚远 , 统一 的全国市场或完整的国内市场体系 还没有形成。
( 二) 关于市场经济 。有人认为社会稳定 、国家统一 、商品经济发达 、商路增辟 是市场经济的前提 ; 产品中心地专业化 , 中心地产品在全国各地均可买到 , 中心城市 市场形成并连接起来是市场经济形成的标志 。这不失为对市场经济的有益探索 , 但却 略显粗糙 。明清国家仅仅维护统一 、提供稳定社会环境还远远不够 , 在促进市场经济
发展完善的制度建设上毫无作为是根本不成的 。商品经济不等于市场经济 , 商品经济 是市场经济的前提 ; 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 张家禄 《 关于市 场经济的几个理论问题》,《 当代财经》 1994 年第 7 期) 。区域性较完整的市场体系形 成也不等于市场经济达成 , 何况明清时期尚无统一全国市场 。我欣赏新制度经济学的 理论观念 , 世上无绝对自由 、毫无受国家干预的经济形态 , 正是“ 国家的介入促成 了市场经济的形成 ” ( 黄国信《 市场如何形成—从清代食盐走私的经验事实出发》, 第 34 页) 。在人类社会经济从习俗 、指令体系到市场经济的演进过程中 , 国家的介入 是关键性的 , 它不仅包括建构法律 、保护产权和保证合同履行 , 也包括发展和完备货 币体系 ( 国家介入应该有限度 , 经济形态的演变是可逆的 , 像万历皇帝无理性强介 入 , 造成社会经济衰退和破坏) 。明清两代促进市场经济形成和完善的主要制度建设 几乎一片空白。
其一 , 没有健全的货币金融制度 。虽然实现了白银货币化 , 但白银不是唯一 的法 币 , 市场流通的是自然状态的称量白银 , 而不是白银铸币 , 根本无法掌控货币需求量 和实际流通量 , 更没有银行及其制度 , 贷款 、存储 、汇兑只能依靠钱庄 、质铺等民间 机构 , 而在同期西欧已经出现的货币金融的衍生物—证券 、期货更是杳无踪影 。公 共交通仍然落后 , 通讯技术依旧原始 。商人们年初订货 , 岁尾到货 , 又往往雇用镖局 押运货款 , 销售地与生产地同一货物的价格判若天壤 。有的研究认为山西票号即是现 代银行的始祖 , 实则为过誉之谈 。山西票号之初始 , 股本仅数十万两 , 从源头起就与 官员 、官府建立起依存关系 , 靠清朝各级政府公款作为周转金 , 为户部解缴税款 , 为 各省关借垫京协各饷 , 为政府捐纳筹饷 。在官员面前它是政府财务拎包 , 在商民面前 它是高利贷者。
其二 , 没有保护财产权的立法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 是财产权保护法的基本 原则 。我们检索《 大明律》《 大清律》《 大明会典》《 大清会典》 等明清政书 , 关乎 市场交易的法律条文 , 无外乎对私铸铜钱 、伪造金银 、客商匿税 、典卖田宅不税契、 偷逃税 、私出外境货卖 、硫黄焰硝卖与外夷 、强买强卖 、操纵物价之类的惩处条例 , 却找不到保护财产权的立法条文 。在“ 溥天之下 , 莫非王土; 率土之滨 , 莫非王臣 ” (《诗经 ·小雅 ·谷风之什 ·北山》) 观念下 , 一切所有权均归属皇帝 , 谁敢触怒专制 皇权 , 纵然你有万贯家财 , 顷刻变得一贫如洗。
其三 , 没有保护契约合同的法律明文 。明清两代民间 , 凡田地房屋 、抵押借贷、 大宗商品买卖 , 买卖和借贷双方往往会订立契约 , 并邀请中间人 , 形成书面文字 , 三 方画押签字 , 这就是合同 , 是官方认可的有约束力的文书 。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商品 名称 、数量 、质地 、价格 、交货日期 、付款日期 、贷款利率 、还款日期 、违约责任 等 。买卖双方因客观原因或主观原因造成契约合同无法执行 , 便产生合同纠纷 。一般 情况下先请商会 、会馆 、地方乡绅 、宗族首脑协商解决 , 不得其解 , 则对簿公堂 , 请地方政府裁定 。保护合同履行成为基层政府一项经制性工作 。明清时代没有合同法 , 地方政府官员的某些合同裁定有欠公允 , 且不能强制执行 , 不满的一方长期逾级上诉 甚至形成京控事件 , 对市场的发展影响很大。
总而言之 , 明清两代 , 国家在介入经济体制转化 , 加强制度建设方面建树无多 , 明清经济体制还不能称作市场经济 , 称作早期市场经济仍显勉强 , 称命令经济或商品 经济或传统经济都值得商榷 。若非要给明清社会经济冠以属性定位 , 我以为称商品经 济和指令性贡赋经济的混合经济较为名副其实 。 明清商品经济高度繁荣 , 为学界共 识 。但明清时期 , 400 多万漕粮 、数万匹差发马 , 大量的貂皮 、人参 、鹿茸 、熊胆、 羚羊角 、鳇鱼 、银鱼 、鹿脯 、麂胸 、熊掌 、天鹅仍以实物贡赋征收 , 实属指令性贡赋 经济 , 故有混合经济的属性定位。
(转自中国史研究动态20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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