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以后考驾照新增一个科目——心理抗压测试。
不然有暴虐脾气的人开车上路,跟个移动煤气罐有什么区别?
这次的事件已经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15号庭审刚结束,新华日报等官媒就发出了这个视频!
2025年4月15日,江西景德镇“司机泄愤撞死一家三口”案一审开庭后,央广网、中国新闻周刊、极目新闻等多家权威媒体密集发布案件细节,配文中反复出现各种厉声告诫,尤其是“最高可判死刑”这6个大字放在视频的最中间,显得格外地醒目。
这种报道风格,让许多网友猜测:这已经算是明示了吧?这回总算要给廖某宇判死刑了吗?
在评论区,希望判廖某宇死刑的恐怕占了99%以上。
“肇事者连最基本的人性都没有,这不判死刑还等什么?”
“本质上就是谋杀啊”
“不死刑不足以平息民愤!”
其实之所以有这么多人支持判肇事者死刑,着实是因为这次的事件太恶劣了。
2024年10月2日傍晚,20岁的廖某宇驾驶特斯拉轿车与女友在车内发生争吵后,在限速40km/h的闹市区将车速飙至129km/h。行车数据显示,他两次将电门踩至100%,即便女友多次哀求减速,仍持续加速7秒,最终撞飞正在过马路的一家三口——31岁的父亲、30岁的母亲和11个月大的婴儿。根据司法鉴定,撞击前2秒廖某宇才开始紧急避让,但为时已晚。
最可恨的是,网传廖某宇在撞击事故发生之后,仍然一脸无事的平静模样,边抽烟边调侃受害人......
这种已经不能称之为人了,顶多算是个类人生物。
事故前
这起案件的性质极其恶劣,不仅违反了交通法规,更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给受害者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和无法弥补的损失。
受害者家属
事故后现场
从法律定性来看,这起案件要是判死刑也确实说得过去。
本案经历了从“交通肇事罪”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关键转变。前者最高刑期仅七年,后者则可判死刑。中国新闻周刊援引律师谭敏涛的分析指出,廖某宇明知超速近70%可能造成伤亡,仍两次踩死电门,属于“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间接故意,这一定罪符合刑法第115条关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
也就是说,被告人的行为极为恶劣,很可能会被判处死刑。
律师谭敏涛
车祸示意图
从司法实践看,类似案件的判决确有死刑先例。
2009年孙伟铭醉驾致4人死亡被判死刑(后改判无期),2024年长春高空抛物致死案被告人被判死刑立即执行。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沈亮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本案造成3人死亡且肇事后态度冷漠(警车上抽烟、未真诚道歉),符合“情节特别恶劣”的死刑适用标准。
孙伟铭
不过有一点我们得注意——舆论呼声不能替代法律程序。
法律上的事确实不能按照“谁的呼声高谁就有理”,一切还是交给专业人士吧。
官媒在报道中强调了案件的严重性,并且在报道中特意提到了“最高可判死刑”的字样,虽没有直接表态力挺死刑,但从案件的性质和法律的明确规定来看,肇事者的行为已经符合了“最高可判死刑”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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