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的争议点就是,到底有没有插入?
男方承认强迫了,但是,没有承认插入。
二审法官说了,有没有插入不影响定罪。言外之意,没有证据证明插入。也就是说一审的证据链不完整,二审同样没有新证据出现,案子才会一拖再拖。
二审继续拿录音说事,说男方自己都承认了,敢作敢当。有双方口供和女方身体瘀血的痕迹,再有男方DNA就证据链闭合了吗?
有个网友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两个人发生关系十分钟,前八分钟都同意了,最后两分钟女方不同意了,假如女方状告男方强奸,是不是也可以算作强奸?
不太明白啊,这个女方这么看重贞洁、拒绝婚前性行为,当时就报警说他强奸不就行了吗?干嘛反复谈判拉扯说彩礼和婚房加名字的事儿呢?难道房本上有了名字就可以随便强奸吗?
你都报警指称对方强奸了,然而两天后你还想着跟男方完婚、还想着婚房证上加你女方的名字呢?你都不想想男方会不会坐牢吗?
现在想想,男方应该庆幸当初没有同意加上女方的名字,要是房本加上女方名字以后再被状告强奸,到时候赔的更多,恐怕连房子都是女方的了。
男方母亲接受媒体采访也说了,二审判决就是照着一审判决书读的,根本没有啥新证据。
我比较好奇的是 这种东西如果没有监控的话,这种细节是怎么出来的?是双方都认定的,还是根据女方口供?
只要插入了就会有男方dna存留在女方体内,没插入就不会有,这玩意用水冲不掉的,如果男方有戴套,女方那边应该也会说明这个情况的,没说就证明没有戴套了。女方单方面说事后洗了澡,体内才没有男方DNA,然后法官就采纳了。
直接来一个没有插入也算强奸的说法。
本来二审已经确认男方无罪了,但得知男方母亲要求追究一审相关人员责任的消息后,我就知道二审基本是维持原判了,悲哀!
证据充分的话,会有这么大的社会舆论?就是证据不充分大众才觉得判决有问题!而且要是宣判无罪,那很多一审的公职人员就有问题了,意味着司法被打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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