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进一步防范道路交通事故风险,
日前,
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
电动三四轮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现向社会公布近期5起涉电动三四轮车的违法行为案例。
案例一
违法时间:2025年4月2日18时09分
违法地点:庐阳区北二环路与大房郢路交口
违法行为:逆向行驶
案例二
违法时间:2025年4月5日15时51分
违法地点:包河区大连路与庐州大道交口
违法行为:违反规定载人
案例三
违法时间:2025年4月8日08时20分
违法地点:高新区长江西路与枫林路交口
违法行为:违反规定载人载货
案例四
违法时间:2025年4月4日8时50分
违法地点:金寨路与长江中路交口
违法行为:违反规定载货
案例五
违法时间:2025年4月8日09时08分
违法地点:蜀山区习友路与集贤路交口
违法行为:驶入禁止通行道路行驶
广大交通参与者注意
驾驶电动三四轮车出行
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
1
各行其道,按道行驶
遵守各行其道原则、右侧通行原则以及安全通行原则。
2
遵守交通信号通行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
3
不闯禁行
请在规定区域内行驶,不闯禁行,不违法载人载货。
4
被看见,更安全
若是夜间出行,应在车身周围显眼位置加贴车辆反光贴。
来源:合肥市广播电视台 合肥警方
素材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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