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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四川天府新区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专项行动,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安全隐患,现予以曝光,希望各相关责任单位切实整改隐患问题,确保新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点位一
隐患点位名称:成都市潭源橡塑密封件厂
问题隐患1:库房处水带盘卷方式不正确。
△ 盘卷方式不正确的库房处水袋。
规范依据:《消火栓箱》要求:消防水带以挂置式、盘卷式、卷置式、托架式置于消火栓箱内,不应影响其他器材的合理安置和操作使用。挂置式消火栓箱的消防水带挂架相邻两梳齿的空隙不应小于20mm,挂置消防水带后挂架横臂不应出现可见的变形;盘卷式消火栓箱的消防水带盘从挂臂上或消防水带从盘中取出应无卡阻;托架式消火栓箱的消防水带托架应转动灵活,消防水带从托架中拉出应无卡阻。
风险分析:单卷方式会使水带内部形成阻碍,导致出水缓慢,还可能导致水带接口之间形成超过360度角的死结,即使水压再高,也无法通过,严重时甚至会使水带破裂或崩坏,从而延误救援时间。
问题隐患2:组装车间内配电箱开关缺失灭弧片。
△ 组装车间内缺失灭弧片的配电箱开关。
规范依据:《低压成套开关设备》(GB 7251.1-2013)第8.5.3条规定:断路器应配备有效的灭弧装置。
风险分析:缺少灭弧片的断路器在分断电流时,可能产生游离的气体和高温电弧。电弧的产生可能点燃周围的可燃物质,引起火灾,特别是在含有爆炸性气体的环境中,这种火源可能引发爆炸,对人员和设备造成巨大伤害。
点位二
隐患点位名称:成都柏意居家具
问题隐患:生产车间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造成作业现场积尘较多。
△ 作业现场积尘较多的生产车间。
规范依据:《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第6号)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粉尘涉爆企业应当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等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制定并严格落实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粉尘清理制度,明确清理范围、清理周期、清理方式和责任人员,并在相关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醒目位置张贴。相关责任人员应当定期清理粉尘并如实记录,确保可能积尘的粉尘作业区域和设备设施全面及时规范清理。粉尘作业区域应当保证每班清理。
风险分析:长期接触积尘的作业环境,可能会导致作业人员过敏和感染问题,从而引发一些皮肤病或呼吸疾病,对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木粉尘属于易燃粉尘,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后,遇静电、火花、明火等容易引起爆燃,易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点位三
隐患点位名称:新秦加油站
问题隐患:罐区有限空间风险告知牌内容填写不规范。(无责任人及联系方式、危害因素与实际不符、有限空间氧含量标准范围不规范)
△ 罐区有限空间风险告知牌内容填写不规范。
规范依据:《四川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第366号令)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限空间出入口等位置设置明显、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在具备条件的场所设置安全风险告知牌,载明有限空间基本信息、单位紧急联系人、报警急救电话等内容。
风险分析:加油站通常存储大量的易燃和易爆物品,如果罐区风险告知牌内容填写不规范,可能无法及时识别和预防有限空间内的潜在危险,如气体积聚、缺氧或有毒物质的存在,导致工作人员对潜在的危险认识不足,从而增加发生事故的风险。在发生事故时,救援人员可能无法从告知牌上获取准确的风险信息和应急处置要点,导致救援不及时,或者采取不恰当的救援方法,造成伤亡扩大。
点位四
隐患点位名称:晶佰利家具厂
问题隐患:厂房应急照明灯故障,无安全出口指示牌。
△ 厂房应急照明灯故障,无安全出口指示牌。
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生产经营场所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禁止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的出口、疏散通道。
风险分析:在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下,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安全出口指示牌的作用是指引人们迅速找到安全出口。如果消防应急照明灯具不能正常工作或者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缺失,可能会延误逃生时间,导致更多的人员被困或受伤。
点位五
隐患点位名称:成都登特科技技术有限公司
问题隐患:个别配电箱未对开关功能标识。
△ 未对开关功能标识的配电箱。
规范依据:《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5.2.6规定:柜、台、箱、盘上的标识器件应标明被控设备编号及名称或操作位置,接线端子应有编号,且清晰、工整、不易脱色。
风险分析:没有功能标识的配电箱可能导致操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误操作,关闭了错误的开关,导致不必要的电力中断或设备损坏。
点位六
隐患点位名称:成都克伏特航空设备有限公司
问题隐患:作业平台边缘缺少踢脚板。
△ 缺少踢脚板的作业平台边缘。
规范依据:《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及钢平台》(GB4053.3-2009)第4.1.2条:在平台、通道或工作面上可能使用工具、机器部件或物品场合,应在所有敞开边缘设置带踢脚板的防护栏杆。第5.6.1条:踢脚板顶部在平台地面上的高度应不小于100mm,其底部距地面应不大于10mm。
风险分析:作业平台边缘缺少踢脚板可能会导致工具、零件、杂物等从平台上掉落,造成下方人员受伤或设备损坏。
隐患问题回头看
前期,煎茶街道幺哥肥肠配电箱门未跨接接地保护线,正兴街道联华超市逃生通道上锁,泉源堂智慧药房灭火器压强过高,新兴街道哆又哆副食私拉乱接电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兴隆街道香香嘴食品经营部堆放货物遮挡消防栓,经现场复查,相关隐患已完成整改。
科普小贴士
当前,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处于旺季
工贸企业面临哪些安全风险?
该如何防范遏制事故?
这份安全提示一定要了解
举报投诉渠道
群众可以通过“12345”市长公开电话和相关部门公开电话进行举报。
安全生产隐患举报电话:028-61887777
消防隐患举报电话:028-69106895
记者:宿姮
编辑:王兴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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