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原党委副书记、主任李全强受贿案,对被告人李全强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对其受贿犯罪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李全强,男,出生于1962年,毕业于沈阳体育学院。
1985年8月-1997年11月,李全强担任国家体委科教司文化教育处主任科员、副处长;
1997年11月-1999年2月,李全强担任国家体委排球运动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
1999年3月-2001年3月,李全强担任中国国家男子、女子排球队领队;2001年3月-2004年8月,李全强担任中国国家女子排球队领队,并随队获得雅典奥运会冠军;
2006年3月-2017年2月,李全强担任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2007年6月25日起任中国排球协会副主席)
2017年2月-2022年8月,李全强担任排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
在担任排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期间,李全强大力强调推动中国男女排球职业化发展。
2022年8月31日,国家体育总局网站发布部分干部调整信息,排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李全强到龄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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