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关于执行接待事项的公告
为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进一步畅通当事人与执行法官的沟通渠道,推动案结事了,矛盾实质化解,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现将相关执行接待事宜公告如下:
执行法官现场接待
一、
接待范围
1.望城法院辖区执行案件进展、执行事项等。反映本院办理的执行实施案件,请求督促执行或者纠正执行错误的案件。
2.反映本院已作出执行审查类裁定的执行异议、监督案件。
3.其他依法属于本院受理的执行信访事项。
二、
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三、
接待地点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211办公室
(法院详细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雷锋东路31号)
四、
来访须知
1.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时间相应调整。
2.来访人员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反映问题的相关材料,自觉遵守本院安保规定,根据工作人员安排,文明有序登记,依次反映诉求。
当事人本人来访,请带好个人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委托他人来访,除带好本人、代理人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外,还需依法携带相关委托代理授权材料。
3.为维护司法秩序,将对进院人员安全检查,请遵守相关规定,勿携带危险物品,请勿酒后前来,请勿带未成年人前来。
4.来访人员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说明问题或反映情况,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未经允许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5.为提高接待效率,来访人可提前预约。预约电话:0731-88131356
6.执行局局长(副局长)每周二上午9:00-12:00接待当事人。
其他接待途径
因执行工作特性,执行干警可能会外出查封、冻结、扣押财产,调查核实财产线索,除现场接待外,当事人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联系法官。
1.来电咨询。您可在工作时间内拨打望城法院执行局执行接待室电话(0731-88131356),将您的姓名、联系电话以及案件信息等内容告知电话接待人员,电话接待人员会将您的信息及诉求记录后转交执行法官,执行法官核实情况后会及时回复。
2.邮寄反映。为便于执行法官快速清晰地了解您需反映的情况和诉求,建议您通过书面方式将情况邮寄给执行法官;如果您案件的承办人已经调离执行局或离退,请将需要反映的情况和诉请以书面方式邮寄至: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雷锋东路31号,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内勤收(来信中请务必留下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
3.平台留言。您可通过“智慧执行”APP留言功能,提交执行诉求、问题描述及联系方式,工作人员收到留言后将及时予以回复。
附执行法官及执行员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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