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关于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发【2016】170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对涉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的涉案账户进行调查,现查明下列账户涉案资金符合返还条件,现予以公示:
账户名
银行卡/支付账户
归属行/归属公司
返还金额(单位:元)
崔*卫
62170****50012805944
中国建设银行曲沃支行
5100元
陈*
62226****0004515294
交通银行桂林中山南路科技支行
127473元
周*刃
62122****3009730996
中国工商银行佛山汇银支行
50000元
张*霞
62122****2072360286
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支行
90157.96元
纪*琴
62305****0019855970
中国农业银行武威凉州宣武路支行
55110.86元
胡*星
62179****096260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保俶支行
12948.64元
SI**
62122****1013482830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新闸路支行
4203元
马*
62351****2101554705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银行五农小山子支行
4800元
任*明
62153****1400107449
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桦甸农商行金都支行
33091元
李*
62176****2421087
中信银行牡丹江分行营业部
148030元
王*
180****8444
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49300元
严*涛
62303****4100410992
福建仙游农村商业银行杉尾支行
375685元
公示期为30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公示期间内,如被害人、其他利益关系人对返还冻结有异议,请与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联系。如无异议,公安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涉案冻结资金启动返还程序。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警官、韦警官
联系电话:0768-5814960
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
2025年3月21日
或 1890279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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