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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个人,如果介绍了两家公司达成了项目合作,那么个人和委托方提前约定好提成比例,在项目达成之后,支付个人相应的费用,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居间服务费。
有时候,个人介绍的居间项目比较大,比如一些大型医疗器械买卖,矿产买卖或者建筑项目,一笔的居间费可能就高达几百万,那么这种情况下,个人该如何来收取费用呢?可以直接以个人账户收款吗?
一般来说,居间费用在项目总金额的1%-5%都是比较合理的,只要业务真实,流程合规,个人是可以直接以个人的名义和公司签订合同,用个人账户收款的,但是个人收到费用之后,委托方企业通常都会要求个人提供相应的发票,而个人不具备开票资格,只能到当地税务大厅申请开具,或者由付款方公司进行代扣代缴,但是都需要按照劳务报酬所得20%-40%缴纳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超过5万元,就需要按照40%缴纳个税,对于个人来说,税负压力是比较大的,个人所得100万的报酬,就需要缴纳31万的税费。
那么有什么方法,可以降低个人的税负压力吗?
其实现在个人是可以选择享受一些税收优惠政策的,比如在地方的优惠园区申请代开,享受地方的优惠政策, 个人所得税可以享受减免,按照0.5%-1.5%缴纳,并且出票就出示完税凭证,每年代开额度为500万内。
如果金额比较大,加上付款方公司要求开具6%的专用发票, 那么个人可以在签订合同之前,在优惠地区成立一家有限公司, 用这家有限公司来承接业务,开具发票,增值税为6%,企业所得税可以通过核定征收,综合税负在8%,但是需要保障好业务真实性,保障三流一致,有效的减轻个人的税负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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