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4月3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ST中嘉提问:尊敬的董秘:公司与刘英奎的收购合同已经解除,公司也已经返还了收购刘英奎的公司的股份。但是直到目前公司要求刘英奎返还公司收购对方公司的款项5.1亿现金的仲裁迟迟没有进展。按道理:收购合同解除,收购方返还被收购方货物(已反还),被收购方返还收购方的收款货款,事实明确,为何仲裁迟迟没有进展。公司是否与刘英奎之间的合同存在不平等条款,比如:公司违约,刘英奎方可以不归还公司已经支付的收购款和股份?
公司回答表示:公司持续并积极推动仲裁案件的审理进程,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与刘英魁之间的收购合同主要条款,分别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2018年8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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