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虹口”微信公众号消息,3月31日上午,上海市虹口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任命叶伟为同志为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经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叶伟为同志为虹口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会议接受肖凯同志辞去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叶伟为
公开履历显示,叶伟为,男,汉族,1970年3月生,在职研究生,工学博士,中共党员。叶伟为此前任奉贤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肖凯
辞去虹口区人民法院院长的肖凯,男,1973年11月生,湖北武汉人,汉族,研究生,法学博士,教授,199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8月参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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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微信公众号“伴公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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