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31日,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昆明首部专项文化遗产保护地方性法规《昆明市石寨山大遗址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昆明市对石寨山大遗址的保护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石寨山大遗址位于昆明市晋宁区,包含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石寨山古墓群”和“河泊所遗址”,是滇文化的重要发源地,出土了大量青铜器、古墓葬等珍贵文物,被誉为“古滇文明的活化石”。近年来,随着周边经济社会的发展,遗址保护面临诸多挑战。《条例》的制定旨在通过系统性管理,平衡文物保护与区域发展,确保遗址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立法创新成亮点 共筑保护屏障
《昆明市石寨山大遗址保护条例》作为昆明首部专项文化遗产保护地方性法规,找准了石寨山大遗址保护利用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和迫切需求,对遗址保护与展示利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做出了一系列创新性、科学性和适用性的制度设计,突出了“一个创新、两个协同、三个定位、四个兼顾”的立法亮点。其中“一个创新”是指“规划先行,科学引领”。“两个协同”是指协同职能部门的力量、协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遗址保护利用。“三个定位”:一是讲述中华文明多元一体进程,增强文化自信;二是展示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历史,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三是强化辐射南亚东南亚的作用。“四个兼顾”:一是兼顾遗址保护与展示利用;二是兼顾遗址保护与经济发展;三是兼顾遗址保护与民生改善;四是兼顾遗址保护与生态环境保护。
核心条款明确职责 划定保护“红线
根据《条例》,石寨山大遗址保护区划分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明确禁止在保护范围内进行与文物保护无关的建设工程或爆破、挖掘等作业。同时,严禁无人机航拍、开垦土地、破坏文物本体等行为。在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开展旅游、影视拍摄等活动,需依法报批并采取防护措施。
昆明市和晋宁区政府将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协调机制,将遗址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保障财政资金投入。石寨山大遗址保护管理机构将负责日常管理、文物征集、监测预警及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运营。此外,《条例》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保护,并支持合理发展文旅产业,带动周边居民就业。
科技赋能保护 推动文化“活起来”
《条例》强调运用科技手段提升保护水平,要求建立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对遗址本体及环境实施动态监测。同时,推动文物研究与活化利用,支持开展学术交流和国际合作,并依托石寨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打造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和研学实践平台。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唐琪介绍,石寨山大遗址作为昆明市重要的文化遗产,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价值。《条例》的制定旨在提升大遗址文物保护、科学研究、价值阐释、展示传播及宣传教育水平。条例的制定,能够让石寨山大遗址保护利用更深层次地融入乡村振兴,促进农文旅产业融合,提升群众文化认知度和满意度,使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惠及更多人民群众。
《昆明市石寨山大遗址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不仅为推动石寨山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更为进一步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文化遗产,挖掘云南历史文化价值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图文:王玥
审核:方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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