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首页 > 网易号 > 正文 申请入驻

李黎明(副厅级)由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0
分享至

日前,湖南省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黎明(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邵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黎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邵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黎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李黎明,男,汉族,湖南华容人,1968年5月出生,在职大学。曾任湖南省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历任湖南省郴州市旅游外事侨务局(郴州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局长(主任),湖南省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郴州出口加工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2017年4月,任湖南省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郴州出口加工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22年1月—2024年12月,任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时刻 incentive-icons
时刻
走进邵阳生活
7993文章数 15332关注度
往期回顾 全部

专题推荐

洞天福地 花海毕节 山水馈赠里的“诗与远方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