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3月30日消息,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喆、马德桃、孙玉玲、李佳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 年 1 月 24 日,公司披露的《2024 年度业绩预告》未披露营业收入情况。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披露《2024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并披露相关风险提示。公司未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上述情形违反规定。汇金科技董事长陈喆等相关人员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将按要求整改,切实加强学习,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管理活动。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作者:电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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