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种跑跑腿
就能轻松赚钱的机会你要不要?
千万不能要!
这是一种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
专门负责帮“上线”跑腿取款
并转移赃款的
“职业取款人”
他们提取赃款后交给上线
并从中赚取佣金的
近日
吉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成功抓获一名“职业取款人”
3月13日21时许
吉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接到辖区居民戴女士报警
称其遭遇了网络诈骗
希望民警帮忙追回
经了解
戴女士前几天收到一个快递
打开里面有一个二维码
戴女士看到便很好奇
扫码后进到一个群里
被里面一个充值返现的项目所吸引
在诈骗分子的花言巧语下
戴女士向对方指定账户共转入7747元
随后戴女士想要提现
对方称还需要完成一单
但因戴女士银行卡线上无法转账
对方便和戴女士约定
将现金放在指定位置后即可提现
为了拿回本金和佣金
戴女士将42750元的现金准备好
放在指定的牌子后便离开
结果对方称还要完成一单才能提现
戴女士才意识到自己被骗并报警
接警后
民警裴兴华、李思远立即展开调查
通过大量工作
以及调取相关视频
确定当天取走戴女士现金的
嫌疑人身份为江某
并得知江某已逃至永丰
刑警大队迅速出击
3月19日晚上
刑警大队在永丰警方的协助下
快速锁定江某的位置后
在永丰鹿冈乡的房子里
成功将江某抓获归案
到案后
犯罪嫌疑人江某
对其帮助诈骗团伙掩饰、隐瞒
获取不法利益的犯罪事实
供认不讳
经了解
江某、46岁、永丰人
一直处于无业状态
通过朋友介绍下载某软件
称在软件群里
只要接收到“上线”的指令后
跑跑腿帮他们“取款”诈骗资金
再转移到指定的账户中
就可以获取到高额利益
手头拮据的江某心动不已
便想通过“跑腿”来赚钱
江某在明知该笔资金
是诈骗资金的情况下
依然选择听从“上线”安排
令他没想到的是自己“跑腿”完成后
那么快就被民警抓获了
目前
嫌疑人江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已被公安机关
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电信诈骗分子在诈骗钱财时,往往会让被害人将钱款打入某个指定的账户,隐匿于幕后的他们需要“取款手”帮忙取现。这种“职业取款”行为,从被害人的钱款被诈骗,汇入相应账户,到钱款的转移,贯穿电信诈骗犯罪的全过程。因此,“职业取款”行为实为电信诈骗犯罪链条的重要环节,是警方严厉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广大群众要珍惜个人账户,切勿将自己的个人账户出售租用给他人,更不能沦为“取款手”“车手”,以免被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吉安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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