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3月27日消息,新华联“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西宁新华联置业有限公司近日收到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中国银行西宁分行与西宁新华联房地产有限公司、西宁新华联置业的贷款偿还纠纷有了一审判决。判决包括确认贷款提前到期,西宁新华联需偿还借款本金 5.1亿 元及相关利息等,西宁新华联置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等。案件受理费 262.31万 元,由西宁新华联、西宁新华联置业负担 262.3万 元,中国银行西宁分行负担 102.3 元。截至公告日,公司其他未披露诉讼事项涉及总金额 43,644.59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12%。本次判决为一审,对公司利润影响暂无法判断。涉诉债务主债务人已剥离,债权人已向公司全资子公司申报债权,按重整计划,可能不会对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并披露。”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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