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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寻美南部(原南部传媒)推送
编者按
在第43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南充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在2024年受理的维权案件中,甄选出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对外发布,案例涉及预付式消费、老年人消费、未成年人消费等多个领域。通过发布典型案例,旨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日常消费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同时,也督促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共筑满意消费环境。
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八)
冲动消费引纠纷
消委出面化矛盾
案情简介
2024年12月23日,南部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接到市民高女士来电反映:其之前在南部县某皮革城花费5600元购买貂皮大衣,现在想要退货却遭商家拒绝,双方发生了激烈争吵并报警。公安机关到现场后认为此事不构成治安案件,建议消费者寻求消协的帮助。高女士希望工作人员能立即到现场帮其进行调解。接到来电后,南部县消委会的工作人员立即前往该皮革城调查了解情况。到达现场后,双方仍在争吵,南部县消委会工作人员先对他们进行了安抚,待双方冷静下来后,才询问了详细情况:高女士于11天前在该皮革城购买了一件貂皮大衣,标价7580元,折后5600元。据高女士反映说衣服买回家后就挂在了衣柜中,过了几天发现该貂皮大衣口袋内有灰尘,认为买到了假货,于是拿着貂皮大衣到皮革城要求退货。而皮革城经营者认为其售卖的衣服是合格产品,且高女士当时做了认真选购,大衣口袋内的灰尘不能证明是商家售卖时就存在,拒绝给高女士退货,双方发生了争吵。为了避免双方再次争吵,消委工作人员分步调解、各个击破。工作人员先给经营者做工作,经营者同意调换其他衣服,补价差;工作人员又征求高女士的意见,但高女士态度坚决,表示只退不换。工作人员又对高女士晓之以法、动之以情,告诉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本次消费纠纷中,高女士不能证明貂皮大衣不符合质量要求,并且购买已有11天,退货理由是不充分的。听到工作人员这样说后,高女士眼中泛起了泪花,说她家庭经济状况一般,当时冲动,花了5600元买了这件大衣,丈夫非常有意见,已经引起了夫妻矛盾,恳请消委工作人员帮她解决退货问题。
鉴于此种情况,消委工作人员继续给经营者做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高女士补偿经营者200元,当场退货退款。
消委观点
本案调解成功的关键是坚持自愿、合法、合理原则。本纠纷中消费者想退货但不能证明貂皮大衣存在质量问题,商家的合法利益也应该被维护。难点是商家无违法违规行为,不能按照法律或规定要求其为消费者退货。但消委工作人员在熟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开展柔性调解,最终取得了成功。
消费纠纷发生时双方一般都情绪激烈,调解中消委工作人员要充分发挥“清凉油”作用,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一步步让矛盾双方冷静下来,这个过程中适当打“感情牌”,往往能加大调解的成功率。
来源:南充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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