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朱凯(江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三级法官)
推荐单位:江城县人民法院
推荐理由:作为一名90后基层党员干部,朱凯能动履职,强化创新融合,高起点谋划和推进新征程上的传统村落生态司法保护工作,让乡愁有“乡”可寻,以青春为笔绘制古道茶“乡”法治新“枫”景。
在基层人民法庭工作期间,朱凯按照“支部建在庭上”“党小组建在审判团队上”的标准,选优配强法庭支部班子,积极构建“法庭党支部+村社党支部”模式,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作用。
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把好纠纷化解“前置关口”。朱凯团结带领团队通过组织共建、业务共促、活动共联,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全力助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充分利用在15个村(社区)建设的“村社型”非诉联动中心,通过建立“法官+综治网格员”的工作模式,以社会公德、公序良俗、血脉亲情为切入点,从根源上有效化解矛盾双方当事人的心结,真正做到“无诉讼、共调解、止纷争、促和谐”。主动协调在村委会设立传统村落保护法律服务站,及时发布传统村落司法保护令,并在传统村落立牌公告,遏制破坏传统村落的违法行为,持续合力构建江城传统村落与李仙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聚焦象损诉源治理,着力构建“法院+N”的象损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协同联动聘请特邀调解员化解各类象损保险问题,合力建设“牛饮三江·象往生活”美丽和谐幸福江城。
朱凯深化便民利民举措,解锁为民服务“幸福密码”。始终秉持“如我在诉”意识,秉承“小案无小事,小案不小办”的理念,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常常以“流动法庭”形式深入田间地头、群众家门口实实在在为人民解难题,真真切切为群众谋实事、办好事,是群众口中的好法官,是同事心中的好同志。
朱凯曾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法院之星”,多次荣获省、市、县“先进个人”“工作成绩突出个人”“优秀公务员”“办案标兵”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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