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7日,阳光100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公司董事在禁售期内买卖证券的情况。
公告指出,执行董事、主席兼行政总裁易小迪先生,执行董事范小冲先生及非执行董事范晓华女士被视作在禁售期内通过强制出售方式出售了乐升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3万股公司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0.001%,原因是融资保证金出现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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