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要求双一流”
“结婚了吗?何时生育?”
“性格测试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
就连某地招聘环卫工都要求“年龄35岁以下”
求职场上的种种现实
让有关反就业歧视的讨论热度迟迟不散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提出
“坚决纠正各类就业歧视”
又引发了代表委员对
反就业歧视、推动公平就业的广泛讨论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郑功成
尽快遏制“35岁就业歧视现象”
年龄歧视、性别歧视、学历歧视等现象普遍存在,特别是在国家已经明确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方案并付诸实施后,年龄歧视更对劳动者就业权益造成直接损害。
全国人大代表、国家电网四川电力(广安)连心桥共产党员服务队总队长蒙媛
“年龄歧视”阻碍职业发展
当前就业市场中,“35岁+”求职者面临的年龄歧视问题尤为突出,这不仅严重阻碍了他们的职业发展,更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社会的就业矛盾。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教授甘华田
学历歧视催生功利倾向
尽管我国《劳动法》和《就业促进法》均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实施就业歧视。然而,就业市场中普遍存在的“学历歧视”问题日益凸显。这种筛选机制,不仅助推了社会焦虑、加剧教育内卷,催生“唯学历论”的功利倾向,阻碍职业教育发展和技能型社会建设,还造成了人力资源浪费。
对于如何解决现实职场中存在的
年龄歧视、学历歧视、性别歧视
以及近来新出现的“性格歧视”等问题
代表委员也纷纷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国家电网四川电力(广安)连心桥共产党员服务队总队长蒙媛
建议将禁止就业年龄歧视纳入法律
建议明确将禁止就业年龄歧视写入劳动法和就业促进法,禁止企业在招聘中设置与岗位无关的年龄门槛。同时,加强劳动保障监督执法力度,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倒逼企业提升管理水平。
整合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政策,探索出台针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长期雇佣合同企业的支持措施,提高企业吸纳中年劳动者的积极性。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教授甘华田
建立“学历歧视”投诉举报机制
建议修订《就业促进法》,明确将“学历歧视”纳入就业歧视范畴,禁止用人单位在招聘中设置与岗位职责无关的学历限制。他还建议建立“学历歧视”投诉举报机制,劳动监察部门设立专项监督平台,对屡犯不改的企业纳入征信记录。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迎新
明确受害人的救济途径
可适时完善法律法规,明确就业门槛的基本含义,规定设置者的法律责任、受害人的救济途径,明确细化行政处罚条款,从源头上消除“第一学历门槛”现象。
事实上,对于应对就业歧视
我国已有相关政策出台
2024年,人社部、网信办联合印发文件
要求加强就业歧视行为监管
完善招聘信息管理制度
强化监督检查和动态监测
防止发布含有性别、年龄、学历等方面
歧视性内容招聘信息
但是,就业歧视这一窠臼的形成
究其根本来源于“不友好”的职场观念——
例如盲目崇拜 “年轻即优势”
片面认为“学历高者能力强”
或仅从利益角度考虑“招聘女职工不划算”
想要彻底解决就业歧视问题
势必先扭转这些形成已久的“就业观”
为此,郑功成等多位代表委员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营造公平、包容的就业环境
让各类人才脱颖而出
来源:中工网(文字整理 王姗 尹文卓)综合工人日报、央视网、法制日报、中国青年网、环球网、红星新闻、封面新闻等
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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